教室管理规定
教室管理规定 教室是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为加强教室管理,提高教室的利用率,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枫林校区的`综合教学楼、音乐楼、艺术设计楼、第一、二、三、四实验楼、大学生文化会堂以及红角洲校区的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及公共部分的清洁卫生由教室管理科统一管理。 二、教室的使用统一由教务处统筹安排,按教学要求开放。如有其他教学或非教学使用,须由使用单位向教务处书面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报教室管理科,方可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教室。 三、教室的布置由学院统一安排,国旗和标语由教室管理科负责布置和维护。 四、各教学楼的电铃由教室管理科统一调试和维护。 五、各教学楼卫生、教师休息室、教学使用粉笔、黑板擦及教室财产损坏报修由教室管理科统一管理。 六、学生应爱护公物,不准破坏教室的门窗、桌椅、电风扇、电脑、空调等公共设施。破坏公物者按学院有关条例从严处理。 七、学生应保持教室的整洁、卫生。不准带早餐、零食进入教室;不准乱扔纸屑、杂物;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不准在墙壁、黑板、卫生间挡扳、门窗座位上乱刻乱画。 八、学生应注重仪表,举止文明。不准穿背心、裤衩、拖鞋进入教室;不准在教室及大厅大声喧哗;尊重管理人员,不准有污辱他人人格的言行。 九、学生应节约用水用电,人走灯熄,关好门窗。 十、自觉遵守教室管理规定,未经许可。不准在规定时间之外滞留或进入教学大楼。
浙江省教室管理章程和多媒体使用条例?
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区直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化设施的管理和应用工作,区教育局在全面审核各学校信息化设施管理和应用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参照外地有关的一些规章制度,制定了《多媒体电子教室使用管理制度》等信息化设施管理和应用规章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多媒体电子教室使用管理制度
一、多媒体电子教室是学校的现代化教学设施,是学校开展教学、教研等活动的重要场所,有条件的学校应配备独立的多媒体电子教室。
二、多媒体电子教室配备的各种设备必须纳入学校固定资产,并登记造册、入账。
三、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多媒体电子教室,定期对多媒体电子教室内配备的各种设备进行维护。
四、学校要做好多媒体电子教室的安全防护工作,安装防盗、防火、防尘等设施。
五、学校要制定多媒体电子教室使用计划,并对其应用情况进行记录。
六、学校要开展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应用培训,未经培训的人员不能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
七、学校要制定借用、赔偿制度。对借用情况进行记录。对器材设备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进行赔偿。
八、学校要根据应用实际制定本校的多媒体电子教室使用制度或应用规范。
微机室使用管理制度
一、微机室是师生进行微机教学和辅助教学的场所,学校应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制定相关的使用制度和操作规范。
二、未经管理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微机室。进入微机室,必须严格遵守微机室的各项制度。
三、不经管理员允许,严禁任何人私自将各种存储设备带入室内。
四、微机室必须保证良好的环境和秩序,室内要保持安静、整齐、卫生。任何人不得将无关的物品带入室内。
五、学生进入微机室后必须严格按遵守操作规程和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与内容进行操作,不得随意开、关机和乱拉乱接电线。
六、学校要对微机室及微机的使用情况及时作好记录。
七、学校要加强微机室安全防护工作,安装防火、防盗、防尘和防静电等防护设施。尽量装配恒温或调温设备,提供良好的运行环境。
八、学校要做好微机室的病毒防护工作。接入教育城域网的微机必须安装正规版本的病毒防护软件。
九、学校要对微机室的各种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升级,安装的教学软件、系统软件应及时更新或升级。管理员应定期检查设备及软件的运行情况,及时了解出现的问题并尽快做出处理。
电教设备管理规定
电教设备管理规定
电教设备是进行电化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的有效工具,必须加强科学管理。
1 、电教仪 器由电教员专门管理。
2 、电教员必须对电教仪器的预算、购置、建档、使用、保管、维护各环节进行科学管理。
3 、电教员必 须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各类教学仪器的原理、性能、使用方法和维修知识。
4 、教师借用仪器必须履行借用手续,接受电教人员的培训,合格后方可借出仪器。
5 、教师使用仪器必须按照培训要求按秩序进行操作,出现问题要及时报告电教人员。
6 、教师使用过程中故意损坏者要加倍赔偿。
7 、电教人员每学期进行一次清查、维修、不能继续使用的要提出计划,学校进行购置或报损。
8 、仪器使用完毕后及时交还保管人员,交还时要当面检查仪器,并填写交还日志,记下本次借出的使用情况、仪器状况,日期时间等。
电教设备仪器损坏赔偿规定
一、摄像机、照相机、电视机、录放机、 VCD 影碟机,如损坏按价赔偿。
二、幻灯机、投影仪、录音机,损坏的按价赔偿。
三、教学挂图、卡片、录音带、影碟、投影片、幻灯片、数学教具(面积、体积、圆规、三角板、量角器等物品)故意损坏,按价赔偿。
四、各科教师必须做到精心使用,不能随便乱扔乱放,乱拆乱装。
五、使用者在借用时要先检查物品是否功能正常,出库后一切责任由使用者负责。除自然老化,产品问题出现故障外,各科教师必须遵照以上各项制度执行。
电教室使用管理规定
一、电教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各学科知识,协同任课教师使用电化教学手段,制作教学软件,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二、每学期组织一次教师培训,电教人员负责向全校教师介绍有关电教设施性能、使用方法等常识。
三、任课教师借用电教仪器必须履行借用手续。
四、电教人员负责全校电教设施的管理、使用、维修、养护工作。每台设备(包括各班配备的彩色电视机、计算机、收录机、投影仪等)均应有保护罩,防止落尘、曝晒、雨淋。使用前要认真、细致地进行清洁工作。机构部分要上油的'按规定上油,磁头部分要定期用清洁带清洗,用消磁器消磁。防止油污粘在仪器上,防止液体滴进设备内。经常检查各部分,防止松动,防止过热,防止不应有的摩擦,防止碰撞。
五、电教人员要及时对电教设施进行检查,提前向学校提交电教设施购置计划,保证供应及时到位。
六、电教人员要及时做好卫生设施的养护、教学信息的接收、转录、教学录音、录像的存放工作,要及时通知教导室组织有关教师进行学习。
七、教师要积极配合电教室工作,做到好借、好用、好还,如有损失、损坏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电教管理员要加强维修,使用者注意爱护,保证教学条件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