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殡葬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殡葬管理,推动殡葬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殡葬事宜和殡葬服务,必须执行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和本办法。
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外国人在本市死亡后的殡葬事宜,除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者外,也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市民政局是本市殡葬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
殡仪馆、火葬场、殡葬服务站、骨灰堂和公墓等殡葬服务行业,由市、区、县民政机关实行统一管理。第四条 本市的殡葬管理工作,必须执行“积极地、有步骤地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封建迷信的丧葬习俗,提倡节俭、文明办丧事”的方针。第五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除交通不便、实行火葬确有困难的边远山区允许土葬外,都应实行火葬。
允许土葬的具体乡、村,由区、县人民政府划定,报市民政局备案。第六条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办丧事不实行火葬(包括将遗体运入允许土葬地区土葬)的,所在单位不得支付其丧葬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其丧事提供方便条件。违反规定进行土葬情节严重,为其提供方便条件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第七条 在实行火葬地区,要使用殡仪专用车运送遗体,殡葬服务部门应保证及时运送。第八条 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土葬用地应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乡、村应利用荒山瘠地建立乡、村公墓;提倡遗体深埋,不留坟头。在墓地范围内,应按照规划栽树绿化。第九条 少数民族按照宗教信仰和本民族习俗办丧事实行土葬的,应在指定地点埋葬。自愿实行殡葬改革的,他人不得干涉。第十条 禁止占用耕地(包括应当复垦的土地、自留地和其他生产用地)、宅基地、庭院作墓地。违者,限期将已埋遗体迁出或平毁坟墓,恢复地貌。
禁止买卖、非法转让墓地。违者,按非法占用土地由土地管理部门查处。第十一条 禁止在名胜古迹、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封山育林区内和河湖(含水库)、铁路、公路隔离带内,以及城市规划特殊地区内殡葬立坟。违者,限期平毁坟墓,恢复地貌。第十二条 凡因国家建设、农田基本建设以及按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迁移或平毁的坟墓,不得返迁或重建。第十三条 在实行火葬地区,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可建立乡、村公益性骨灰堂,为本乡、村的殡葬工作服务。第十四条 建立经营性的骨灰堂、公墓,必须先经市民政局批准,再按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申报审批。第十五条 禁止生产、销售丧葬迷信用品,在实行火葬地区,禁止生产、制做、销售棺木和其他土葬用品。违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第十六条 申请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须报所在区、县民政机关审核同意,并向所在区、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擅自经营丧葬用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第十七条 禁止封建迷信丧葬活动,或借丧葬活动扰乱社会秩序、骗取财物。违者,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八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1990年4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人民政府1985年8月29日发布的《北京市殡葬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北京殡葬服务中心官网
法律分析殡葬一条龙是目前殡葬行业比较主流的一种服务,解决先人从过世后到入葬时的一切问题,为逝者家属提供完整的殡葬服务,大到办理死亡证明,联系殡仪馆,选购墓地,小到遗体搬运,灵车接送,骨灰盒选购等服务,殡葬一条龙全部包含其中。
殡葬一条龙的流程有哪些呢?
1、葬礼前的准备,诸如指导净身穿衣、协助办死亡证明、叫殡仪馆灵车、布置家庭灵堂等。
2、布置告别厅,布置告别厅前要先预定告别厅使用时间及厅号,根据一条龙服务内容布置告别厅及休息室。
3、火化及骨灰存放,告别仪式结束后,举行火化入炉仪式、直观火化服务、骨灰存放引导服务等。
如果家属的要求还包括了购买寿衣,提醒烧七和周年祭奠,殡葬服务中心都会一一照办的,而且还会很耐心的帮助家属进行各种事宜。如果选择的是新坟地的话,殡葬服务中心还会就新坟地需要放置的东西进行购买。
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 第二条: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北京丧葬费2022最新标准
一般情况下,2022年北京丧葬费标准如下:北京市实行的是丧葬补助费包干的使用方法。已废除分职务和级别的方法,统一把职工丧葬费的开支调整到了5000元,再发给死亡职工的家属用来承担装殓、和遗体告别等费用的开销。以后也不再报销遗体告别的费用,以及补助直系亲属来京办理丧事的路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北京丧葬费2022最新标准
一般情况下,2022年北京丧葬费标准如下:北京市实行的是丧葬补助费包干的使用方法。已废除分职务和级别的方法,统一把职工丧葬费的开支调整到了5000元,再发给死亡职工的家属用来承担装殓、和遗体告别等费用的开销。以后也不再报销遗体告别的费用,以及补助直系亲属来京办理丧事的路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