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注册

时间:2024-08-12 09:12:24编辑:分享君

如果想开办一家化妆品生产厂,都要办理什么证件

法律分析:
(一)建好厂房,或者租赁好厂房;
(二)带上您的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想好厂名,去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
(三)领到《营业执照》后,还要办理一个《组织机构代码证》(有的小地方,对个体户没有此要求,大城市的个体户已经开始要办理此证了),办理的地方是当地的区/县级技术监督局;
(四)拿到《营业执照》后30天内去地税、国税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有些地方可以“三证合一”在一个服务窗口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全部办好。【摘要】
如果想开办一家化妆品生产厂,都要办理什么证件【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回答】
法律分析:​(一)建好厂房,或者租赁好厂房;​(二)带上您的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想好厂名,去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三)领到《营业执照》后,还要办理一个《组织机构代码证》(有的小地方,对个体户没有此要求,大城市的个体户已经开始要办理此证了),办理的地方是当地的区/县级技术监督局;​(四)拿到《营业执照》后30天内去地税、国税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有些地方可以“三证合一”在一个服务窗口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全部办好。【回答】
有了生产厂房,并且已经办好了应办的证照,购置好生产设备,接下来就可以开始招聘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准备开工了。​如果您生产的化妆品是仿照其他生产厂的,为了避免侵犯知识产权,您需要与其他生产厂签订好合同。如果您生产的化妆品是自主研发的,为了避免别人侵权,您需要申请注册商标。​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四条 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回答】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回答】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回答】
化妆品卫生许可证、QS、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证如果是进口化妆品的话,需要:1、所需单证:装箱单,形式发票,原产地证,购销合同,成分表,包装证明2、化妆品分为特殊用途化妆品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需要办理的证件和重要环节有(商检必须的文件):a化妆品进口备案凭证《进口非特殊化妆品备案凭证》,时间半年;b化妆品备案标签审核证书《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国家质量监督总局,时间一年。【回答】
所需资料(1) 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申请表(2) 产品配方(3) 功效成份、使用依据及功效成份的检验方法(特殊用途化妆品)(4) 生产工艺及简图(5) 产品质量标准(企业标准)(6) 卫生部认定的化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7) 产品包装(含产品标签)(8) 产品说明书【回答】
(9) 受委托申报单位应提交委托申报的委托书​(10) 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11) 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的产品,应按要求提供官方检疫证书;​(12)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另附未启封的完整产品样品小包装3件。​相关条例�年4月之后申报进口化妆品注册需提交哪些资料及要求?(黑体部分为新增)​答:根据最新申报受理规定规定:【回答】
# 申请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的资料​- 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产品配方​- 生产工艺简述和简图​- 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回答】
七) 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八) 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九) 申请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其使用依据的科学文献资料;​(十) 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十一) 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十二) 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回答】
(十三)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申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应提交下列资料:​(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二)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三)产品配方;​(四)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五)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回答】
(六)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七)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料;​(八)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九)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十)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十一)可能有助于备案的其他资料。【回答】
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 申请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的,应提交下列资料:​(一)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申请表;​(二)研制报告​- (1)原料研发的背景、过程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2)原料的来源、理化特性、化学结构、分子式、分子量;​- (3)原料在化妆品中的使用目的、依据、范围及使用限量。​(三)生产工艺简述及简图;【回答】
(四)原料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规格​* 检测方法​* 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及其控制等​(五)毒理学安全性评价资料​* 原料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六)代理申报的​* 应提交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七)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另附送审样品1件。𔁲. 申请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的,应提交下列资料:​(一)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二)产品名称命名依据;​(三)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回答】
**申请化妆品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材料:**​- (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五)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六)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七)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生产卫生条件审核意见;​- (八)申请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其使用依据的科学文献资料;​- (九)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另附:**​-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封样并未启封的样品1件。​**注意事项:**​* 以上申请化妆品行政许可的,应按照《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 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如下。【回答】
- (一)首次申请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的,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4份,复印件应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二)申请备案、延续、变更、补发批件的,提交原件1份;​- (三)除检验报告、公证文书、官方证明文件及第三方证明文件外,申报资料原件应由申请人逐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 (四)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使用明显区分标志,按规定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 (五)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六)申报内容应完整、清楚,同一项目的填写应当一致;​- (七)所有外文(境外地址、网址、注册商标、专利名称、SPF、PFA或PA、UVA、UVB等必须使用外文的除外)均应译为规范的中文,并将译文附在相应的外文资料前;​- (八)产品配方应提交文字版和电子版;​- (九)文字版与电子版的填写内容应当一致。【回答】


开化妆品加工厂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一)建好厂房,或者租赁好厂房;(二)带上您的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想好厂名,去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三)领到《营业执照》后,还要办理一个《组织机构代码证》(有的小地方,对个体户没有此要求,大城市的个体户已经开始要办理此证了),办理的地方是当地的区/县级技术监督局;(四)拿到《营业执照》后30天内去地税、国税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有些地方可以“三证合一”在一个服务窗口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全部办好。有了生产厂房,办好了应办的证照,购置好生产设备,就可以招聘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准备开工了。如果您生产的化妆品是仿照其他生产厂的,要与与其他生产厂签订好合同,以免侵犯知识产权;如果您生产的化妆品是自主研发的,要申请注册商标,以免别人侵权。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四条 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上一篇:戒烟好爸爸

下一篇:许昌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