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oupon

时间:2024-08-16 11:43:11编辑:分享君

团购网的发展

网络团购目前已在上海、北京、广州等大型城市流行起来,并逐渐发展成为一种新型的消费模式。城市团购网正是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结合中国电子商务的实际所搭建网络团购平台,为广大商家和业主提供最专业的团购服务。现在,在团购网站和团购帖子的“省钱才是硬道理”的号召之下,小到图书、软件、玩具、家电、数码、手机、电脑、体育器材、健身器材、运动休闲服装、体育用品等小商品,大到家居、建材、房产等价格不很透明的商品,都有消费者因网络聚集成团购买。不仅如此,网络团购也扩展到健康体检、保险、旅游、教育培训以及各类美容、健身、休闲等服务类领域。

网络团购的发展概况

尽管网络团购的出现只有短短两年多的时间,却已经成为在网民中流行的一种新消费方式。网络的普及让团购成为了很多中国人参与的消费革命。据了解,网络团购的主力军是年龄25岁到35岁的年轻群体,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十分普遍,已经蔓延到全国各大城市,成为众多消费者追求的一种现代、时尚的购物方式。如今网上购物已经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跨地域的消费者开始有组织地组成团体通过互联网向商家购买产品,这种消费模式即网络团购。随着这种模式覆盖面的逐渐扩大,网络团购成为越来越多的人参与的一场消费革命。 当前存在的网络团购形式大体可分为三种:第一种:消费者通过网络自发组织的团购。此种团购中,所有参与网络团购的都是消费者,组织者作为消费者之一通过网络将零散的消费者组织起来,以团体的优势去于销售者谈判,从而获得比单个消费者优越的购买条件。第二种:销售者通过网络组织消费者团购。此种团购中,销售者通过网络发布团购信息,邀请消费者参与团体采购,而销售者自愿将价格降低比单个采购更低的水平。因为消费者采购数量大,从而也保证了销售者的更大利润。第三种:专业团购组织通过网络组织团购。此种团购中,除了消费者和销售者以外,尚有专业的团购组织。专业团购组织并不是消费者,也不是销售者,而是为了帮助消费者购买而提供服务的组织。当然,此种形式的组织者也可能是自然人个人。

Groupon并非一家科技公司,为什么还要被当做科技公司来估值?

但是,近段时间Groupon的股价急剧下跌,昔日的互联网巨星如今已经陨落。和其他科技公司一样,Groupon曾经被给予厚望,估值高企,但问题是,它根本就不能算是一家真正意义上的科技公司。对Groupon来说,这不是个愉快的夏天。但是Groupon的悲剧并不会随着夏天的离去而终结,可能还会持续几个月,甚至几年。根据最近的新闻报道,Groupon的市场估价和刚上市时相比下降了将近82%。上个周末,《纽约时报》的专栏作家James Stewart将这类新兴公司的价值缩水归罪于网络效应的反转(即这类公司的网络效应起到了反作用),但我并不认为他的观点适用于Groupon,因为这家公司跟Facebook并非一类公司,面临着自己的独特挑战。周一,《华尔街日报》就报道说Kleiner Perkins和T.Rowe Price等投资方正为对Groupon的投资纠结万分,不过至今他们仍然对Andrew Mason和他的团队存有希望。Groupon的崩溃也反应了硅谷和投资者的问题。为何?因为我不认为Groupon和Facebook,甚至Zynga是同一类公司。我甚至不确定它的股票是属于科技股的范畴。原因如下:交易本身缺乏可信度自Groupon声名鹊起时,它就被视作本地商务的救世主,也被寄望于改变零售业和广告业。我努力试着去了解这家公司,发掘它的技术优势,但最后发现,Groupon本质上就是在利用电子邮件经营优惠券生意。(包括折扣商品服务Groupon Goods,对我而言就跟电视购物一样。)然而,私人投资者还是不断地高估Groupon的价值,连那些最聪明的人也对其不断吹捧。例如,Google曾经就想以60亿美元收购Groupon。也许是我太老土了,我压根没有办法将Groupon归为科技公司,所以我干脆就将其屏蔽,不去写它。但是,这也没能阻挡这家公司最终上市,而且估值还达到了128亿美元——这可是美国互联网史上继Google之后的第二大IPO啊!但是这并未给Groupon带来实质上的改变,随着时间推移,Groupon更显露出了“非科技公司”的那一面。这也是Groupon的整个故事中最重要的一点。投资者借势捞钱当然,现在的问题并不全是Groupon的责任。将一家卖优惠券的公司包装估值成高增长的科技公司,也需要投资人的驱动。大部分投资人有自己的动机。Kleiner Perkins在清洁技术和能源领域的投资失利后,就决定双倍押注社交和网络投资。DST也是Groupon的后期投资者,这位新秀野心勃勃,对Groupon估值夸张。对其他投资者来说,则仅仅是投机,迅速捞一笔,然后发起更大规模的募资。还有像共同基金T.Rowe Price一类,希望能靠这些高速成长的公司IPO大赚一笔。虽然计划黄了,不过他们仍然持有这些股票。(顺便提下,这家基金在传言Slide价值5亿美元的时候买入其股票,后来Slide作价2.5亿美元卖给了Google)。是麻雀...就成不了凤凰Groupon并非唯一一家“名义上利用了科技,但本质上根本算不上科技公司,而投资人还把它当做科技公司来估值”的公司。利用web和社交网络的力量(而不是实物和传统媒体)销售产品,挖掘新的客户,一家公司仅仅凭借这一点,根本不能和那些为大公司提供存储服务(Dropbox等),以及为全世界提供最大的社交平台(Facebook)这类级别的科技公司平起平坐。Andreessen有句名言,“软件正在吞食世界”。我完全同意,但这句话也表示软件应该让我们更有效率。用软件替代物质基础设施(包括它们的局限性)会增强一家公司盈利能力。互联网,移动终端和社交网络确实能帮助Groupon这类公司更快地成长。不过最后,如果你是卖鞋的,那你还是卖鞋的。任何一样优势,比如更快的增长,更具效率的基础设施,或者更精确直接地定位消费者的能力,都能为公司带来比竞争对手更高的利润。果能如此,那这家公司才应该有比它的线下竞争对手有更高的估值。但是,我们还是看到,有些将线下零售商和时尚品牌的业务搬到线上的公司,被当做增长迅速的高科技公司一样来估值。为客户提供鞋子、内衣订阅服务的公司怎么可能是一家科技公司呢? 这些提供在线服务的公司之所以看起来特别,只是因为它们的模式很新,但说到底它们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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