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务

时间:2024-08-24 08:09:21编辑:分享君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是指保险公司经营业务的范围,根据保险业务的属性,主要可以分为三大类业务: 一、人身保险业务 1、基础类业务:机动车保险,包括交强险和商业车险、责任保险、船舶/货运保险、短期健康/意外伤害保险。 2、扩展类业务:农业保险、特殊风险保险、信用保证保险、投资型保险。 二、财产保险业务 1、基础类业务:普通型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分红型保险、万能型保险。 2、扩展类业务:投资连结型保险、变额年金。 三、保监会批准的与保险相关的业务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必须是保监会批准的,公司不得经营规定以外的业务。

保险公司的业务种类有哪些?包括哪些范围?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有很多, 主要分为6大类。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保险公司业务范围的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1.财产损失保险,是指以存放在固定地,点而且处于静止状态的物质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以火灾、雷电、爆炸、气候灾难、及其他自然灾害事故为保险责任的保险。财产保险的主要种类包括: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和涉外财产保险。2.责任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承担由被保险人的侵权行为而应依法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的一种特殊的险种。责任保险在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因侵权责任给他人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的赔付责任。在保险合同中,责任保险仅仅限于侵权责任保险,而不包括合同责任保险,因为合同责任是当事人可以控制的,保险公司在其中不能控制也不能影响当事人的履约行为,因此对合同责任不予保险。而侵权责任往往是当事人所不能控制和不能影响的,侵权责任往往不是当事人的愿望,所以 ,他们希望将发生侵权责任的损失转嫁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经过调查认为此种侵权责任的风险几率较小,所收取的保费完全可以应付保险赔付,因此,有选择的对部分侵权责任予以承保,-般包括雇主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公众责任险、产品责任险、职业责任险,以及机动车投保中的第三者责任险等。3、担保保险,包括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其中信用保险是指由保险人承保一定信用风险的担保责任,在债务人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并且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时,由保险人负责赔偿。此险中包括商业信用风险保险、预付款信用保险、保证信用保险、财务信用保险、诚实信用保险等险种。保证保险包括投资保险、和履约保险(主要是工程履约保证保险) ,其中投资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保障被保险人(投资者)的投资项目由于投资所在国的政治风险而可能遭受的资本和收益的损失,投资保险一般带有比较浓厚的国家政策色彩,国有的大型保险公司承保。4、人寿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或者生存到保险期限届满为保险标的的一个大险种,投保人向保险人缴纳约定的保险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或者生存到一定年龄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给付一定的保险金。人寿保险可分为生存保险、死亡保险和生死两全保险三个险种。其中死亡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为保险标的并支付保险金的保险;生存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生存到一定年龄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期满后,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一次性保险金或者按期给付年金。两全保险是指将定期死亡和定期生存保险相结合的一个险种,根据此保险合同的约定,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在被保险人生存到约定的保险金给付期到来时,保险人按时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年金。5、人意外伤害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因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或者残废为保险标的的一个险种。投保人为自己或者为与自己有可保利益的人投保,如果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约定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予以赔偿;如果在此期间没有发生约定的保险事故,所交的保费不退。险种可以单独承保,也可以作为人寿保险的附加责任一并承保。6、健康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需要支出医疗费、护理费、因疾病造成残废以及因疾病或者意外伤害暂时不能工作而减少劳动收入为保险标的的一个险种。

保险主要业务是什么

保险的主要业务包括:实施的方式、保障的范围、保险政策、保障主体。 1、保险按实施的方式不同进行分类 自愿保险和法定保险:自愿保险是保险人和投保人在自愿原则基础上通过签订保险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 2、保险按标的不同进行分类 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又分为有形财产与无形财产。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3、按保险保障的范围不同进行分类 财产损失保险、信用保证保险责任保险和人身保险;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保险,它包括第三者责任险和单独的责任保险,后者可分为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产品责任险、职业责任险和保赔保险。 4、按保险政策不同进行分类 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社会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5、按业务承保方式的形式不同进行分类 原保险、再保险、重复保险、共同保险 再保险是一方保险人将原承保的部分或全部保险业务转让给另一方承担的保险,即对保险人的保险,又称分保,分出再保险业务的人称为分出人。测一测你的抗风险指数,专家为你免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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