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代理的流程
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A、《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B、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C、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D、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E、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3、商标转让时间:大约需要6-10个月左右。
一、商标转让途径
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也可以到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共有近800家,分布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转让注册商标是委托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为办理,还是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申请人应当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决定。如果申请人熟悉商标法律法规及相关程序,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通邮状况良好的,可以直接到商标局办理;若不具备上述条件,最好还是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转让注册应当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为办理。商标局在对商标转让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往往要给申请人发出各种文件,如补正通知书、驳回通知书等。这些文件大多要求申请人对原申请内容做一定修改并回复。这些文件一般通过邮局邮寄,鉴于我国部分地区的邮递通道不是很畅通,加之有些申请人地址发生变动,商标局发出的文件申请人收不到的现象屡有发生,影响了转让注册的进程。
商标代理组织中的商标代理人对商标法律法规比较熟悉,商标业务较为精通,能比较准确地理解委托人和商标局的意图,协助当事人对商标局发出的要求修改的文件作出准确的修改,使转让注册申请的审查得以顺利进行。
二、商标转让所需材料
申请商标转让须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的统一格式的申请书。该申请书可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索取。也可在网上下载。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的,则由代理组织提供。
办理商标转让申请须向商标局提交以下文件:
1、《商标转让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及受让人的印章;
2、由受让人加盖公章的《商标转让委托书》;
3、受让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按规定交纳商标转让申请等费用;
5、如果委托专业机构申请还要需交纳部分费用(规费由委托机构定收)。
商标转让怎么找代理
现在找代理进行商标转让也是很常见的了,但是这商标的转让应该怎么做呢?商标转让的一般流程是什么?小编为你带来了“代理商标转让”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怎样选择正规合法的代理注册公司随着现代法律的不断完善,我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企业经营业朝着越来越有序合法的方向发展。在这种大环境下,我们也需要对自身的行为更加注意。我们应该如何选择正规合法的代理注册公司呢?第一点,公司必须是工商局认可的,有正规营业执照的代理注册公司。如果没有经过法律程序承认的公司,通常都是不正规的。广大顾客不要轻易与次公司进行合作。第二点,公司内部有一整套详细的制度,以及具体的操作流程,确保每一项服务都是合法的,提供的服务有法律依据作为支撑的。第三点,公司在业内具有一定的权威性,有良好的口碑。并且与较多的企业有长期合作的稳定关系。商标转让有哪些时间要求1、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后十五日内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2、自确立申请日起六到八个月可以收到转让《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该证明需跟原《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3、《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标注的日期为转让注册的生效日期,收到《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就可以使用了。所以,总的来说,商标转让时间:大约需要6-10个月左右。手续过程也不是很麻烦,只要证件拿齐了,一般都没有什么大的问题,把合同好好的签定,讲清楚付款的时间,还有类似商标的全部转让,只要双方都配合,很快就可以把这个问题解决。如果你没有时间的话,建议你还是找一家比较专业的代理公司来办。如何申请商标转让商标转让人和商标受让人签定转让协议后转让行为生效,但转让手续并未完成,根据我国商标法,商标转让自转让申请被商标局核准并公告后,受让人才享有商标专用权。具体如下:1、卖方保证该注册商标是该注册商标所有权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卖方保证提供的文件的真实、合法和有效性,该注册商标的转让性质是商标所有权永久性的转让。2、该注册商标是合法有效的商标。3、转让的商标在转让之日前没有许可给第三方使用过;转让的商标在转让之前不存在与第三方争议;转让的商标在转让之前不存在被第三方财产诉讼保全。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甲方应将自己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一并转让给乙方。5、自合同签定之日起,卖方承诺不在注册有效期内自己经营或许可他人经营带有与转让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也不得从事任何与该商标竞争的商业活动。所需资料有:(1)商标注册证及复印件;(2)转让人和受让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3)转让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近似商标必须一并转让;(4)商标转让申请书2份;(5)盖上企业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2份。集体商标可以转让吗1、集体商标不属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属于由多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社团组织,即表明商品或服务来源自某一集体组织,这一集体可以是某一特定的行会、商会等工商业团体或其他集体组织,具体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以集体成员的身份隐退在集体的背后。2、集体商标是以各成员组成的集体名义申请注册和所有,由各成员共同使用的一项集体性权利,反映在集体商标的申请注册上,即要求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可以提出申请,因为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能以其集体的独立名义拥有商标权。3、集体商标反映在商标的使用上,表现为,集体组织通常不使用该集体商标,而由该组织的成员共同使用;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不能使用;每个成员都有平等使用的权力,成员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同时又必须对其集体成员的使用进行监督,并对违反使用规则的成员进行处理。4、集体商标的注册、使用及管理均应制定统一的规则,详细说明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管理费用的数额和用途并将之公诸于众,集体成员应相互遵守并受到公众的监督。5、集体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得转让。6、当集体商标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损失时,应包括集体组织成员所受的损失在内。7、当某成员退出该集体时,他就不能再使用该集体商标,当某一新成员加入时,他就可以因获得成员的身份而使用该集体商标了,这种成员身份是不可以转让的,以这种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商标使用权也不得转让。8、地理商标可以作为集体商标注册。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依据其章程接纳为会员;不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也可以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无权禁止。代理商标转让八戒:中国商标交易领导品牌商标转让。14年专注商标转让、商标注册代理服务,商标注册转让量全国遥遥领先!商标注册便捷,商标转让流程顺畅,买卖商标,就找八戒!服务范围覆盖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郑州、杭州、南京、济南、重庆、青岛、大连、宁波、厦门、成都、武汉、哈尔滨、沈阳、西安、长春、长沙、福州、石家庄、苏州、佛山、东莞、无锡、烟台、太原、合肥、南昌、南宁、昆明、温州、唐山、淄博等地。咨询热线:。商标转让
河南省著名商标申请条件
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商标法规定驰名商标必须具备的申请条件:
根据《商标法》第14条的规定,再结合我们在以往工作中总结的经验,基本达到下列最低要求的企业,就可以尝试申报认定中国驰名商标。当然,这只是我们的一般总结,并非国家标准。而且,对每个行业的数据要求会有所不同,因此仅供参考。驰名商标认定的条件初略总结如下:
1、注册资本:除特殊情况外,该商标所有者企业注册资金应当不少于1000万元,实际资产应当在5000万元以上。
2、使用和持续时间:该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时间应当在5年以上,使用时间较短的难以认定。
3、特殊荣誉:该商标原则上应当是省、市、区著名商标。
4、资产:该商标现有价值经相关机构评估应当在1000万元以上。
5、产值及销售收入:该商标所有者企业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3年的年产值在1亿元以上,年销售收入原则上应在5000万元以上,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行业中居前20位。
6、纳税额度:该商标所有者企业近3年年缴纳税金应当在1000万元以上。
7、公众知名度:产品市场不局限于本地,产品起码销往全国一半以上省市区,最好是全国均有销售网络。产品销往国外更佳。也就是说,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销售区域应当覆盖全国主要地区。
8、广告及投入量:该商标应该进行过多渠道、全方位、不间断的广告宣传,省级、中央级媒体近3年的广告宣传费每年不少于1000万元。宣传包括广告、软文、活动冠名、户外等。
9、行业排名:企业规模小不重要,关键是行业排名。因为有的行业所有企业都小。
10、其它荣誉:企业是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的理事单位为最佳。
11、其它荣誉:企业是行业标准的制定者、参与者为最佳。
12、其它荣誉:企业主打产品已经获得过中国品牌产品称号为最佳。
13、其它荣誉:企业主打产品已经获得过国家免检产品称号为最佳。
14、商标是否已经注册不重要。
15、企业规模很大也未必符合条件,因为也许这个行业所有企业都是大企业。
河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著名商标认定工作,保护著名商标所有人、使用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著名商标的认定、保护和管理。
本办法所称著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信誉度、被相关公众所知晓并依照本办法予以认定的注册商标。第三条 著名商标的认定申请,实行自愿原则。
认定著名商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著名商标的组织认定、保护和管理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商务等有关部门应当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商标所有人提高商标知名度,创立著名商标,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著名商标的认定第六条 申请认定著名商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为注册商标所有人,且其住所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
(二)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3年,且无权属争议;
(三)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同类商品中质量优良、长期保持稳定,并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且该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信誉;
(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3年的产量、销售额、纳税额、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位居前列,且具有较广泛的销售区域;
(五)申请人近3年未发生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
(六)申请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保护措施。第七条 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申请人应当将下列材料报送所在地省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初审:
(一)著名商标认定申请;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及其复印件;
(三)商标注册证以及变更、续展、转让证明的复印件;
(四)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制度的书面材料;
(五)使用该商标商品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六)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3年的销售额、纳税额、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及其在本省同行业中的排序情况或者能够证明该商标著名的其他材料;
(七)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3年的广告宣传材料。第八条 省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按照著名商标的条件进行初审,并签署初审意见。对符合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符合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应当退回申请材料,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第九条 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聘请经济、法律、科技或者相关行业的专家具体负责著名商标的评审工作。有关专家应当依据著名商标申请材料,对照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具体标准,对申请人的注册商标是否具备著名商标资格进行评审。
出席评审的专家人数应当不少于9人,获得2/3以上专家同意的,为通过评审。第十条 评审通过的著名商标,由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印发认定文件,予以公告,并向申请人颁发《河南省著名商标证书》;未获得评审通过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一条 著名商标有效期为3年,自公告之日起计算。著名商标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著名商标所有人认为需要保持其著名商标资格的,可以按照申请认定程序向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申请材料申请延续。对符合著名商标条件的,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准予延续并公告,每次延续的有效期为3年;对不符合著名商标条件的,不予延续,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期满后未提出延续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著名商标资格。第十二条 审查和认定著名商标,不得向申请人收取费用。第三章 著名商标的保护和管理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拥有著名商标的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在科研项目安排、技术改造上予以重点支持。第十四条 著名商标所有人、使用人在著名商标的有效期内,可以在其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使用“河南省著名商标”字样。未经依法认定或者未经著名商标所有人依法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