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旅行

时间:2024-09-14 09:24:14编辑:分享君

关于倒卖旅游景点门票问题

楼上几个答案真的是笑死我了!!本人旅行社导游计调给你一个解答吧:
1.构成犯罪!!黄牛党都是犯罪,这种肯定犯罪了。但是判刑的机会几乎为0。现在暑假,很多旅行社都是这样操作的,不过关键是旅行社有这个资格去做卖票这个行为,导游是没有资格的。
2.楼下某人说游客会投诉到旅游局,这个是最大的笑话。知道为什么这种行为构成犯罪但是判刑机会为0,因为不可能举证,举证的关键是导游卖票给的人也就是游客。游客肯定不会投诉导游的,因为首先游客是占了便宜,他们本来是要190元一张的,现在140元就买到了,对于游客是有利的所以犯不着举报导游本人。其次去景点的游客是即日去景区,他们真的懒得事后再去举报导游了,玩完景点就算了,干吗好搞那么复杂呢??
3.但是,举报导游的,不是游客,是景区的工作人员和旅游局的监督人员。这种行为是减低了景区的收入,旅游局是保护景区利益。所以,做导游的都不会在景区偷偷摸摸的卖门票,都是很低调的。要是被发现了肯定是取消导游证!而且这个导游所属的旅行社可能会被景区放进黑名单。这就是这种行为最严重的后果!!


请问旅游中被坑了怎么维权

旅游途中遭遇各种“坑”如何维权  本报百名律师进社区活动昨为居民旅游维权支招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 (记者宋芳科都一鸣)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刚刚过去的五一小长假相信不少市民都选择外出走走看看。这一路上有旅途的风景,也有放松的心情。不过也有一些市民旅游归来后向我们投诉旅游途中遭遇的一些烦心事。5月7日西部商报百名律师进社区第十九期活动如约在何家庄社区和居民见面,甘肃文广律师事务所张乃权、肖文广两位律师现场为市民解疑释惑,其中旅游归来“后遗症”也不少,我们归纳了一下请律师解答。购物产品有瑕疵退货费用商家承担市民金先生:我在云南的一个景区购买了一把3000余元的饰品刀,当时是邮购回来的。可是我签收后打开一看,这把刀刀锋生锈。对此我联系景区要求退货,对方表示退货可以,但是中间的邮递费用要我来承担,我想他们有错在先,为什么让我来承担邮费。所以我想问一下律师,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律师解答旅游购物合同纠纷,维权的正常途径是向旅游局举报,为了便于旅游局立案受理,旅游购物人有责任、有义务向旅游局提供相关的证据。如购物发票、物品照片甚至大额购物应该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出具书面鉴定结论,以便在提起诉讼时有充分的合法证据,就金先生遭遇的情况来说,由于商品有瑕疵导致的退货,邮递费用应该由商家来承担。景区被蛇咬管理不善或担责市民景先生:去年我去广西一家景区游玩时被一条毒蛇咬伤,对此我要求景区给予赔偿。但是对方表示景区本来是自然保护区,有野生蛇类很正常,所以游客自身应该小心。我想问律师遇到这样的问题,景区到底该不该赔偿。律师解答景区应当是旅客游玩的安全场所,当然我们也应当看到自然保护区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悬崖峭壁、野生动物、游客众多容易发生踩踏事故,这些都是景区管理者的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应当在有危险的地方悬挂警示牌,以提醒游客远离风险。不要误进有警示牌的危险区,擅自进入可能自己要承担责任,对于没有警示牌的地方被毒蛇咬伤,景区因没有提供安全旅游场所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旅游买赝品维权步骤要看清市民林先生:我去年参团旅游,被导游带到一家和田玉专卖店购物。在店员的推销下,我脑子一热购买了一个上万元的和田玉器。拿回家后我怎么看怎么不对劲,就找了专业的人士来鉴定,结果被鉴定为假的。现在我找旅行社他们说购物是我自愿,去找那家商店也不知道在哪里?现在的情况我该怎么办?律师解答拿着你的鉴定报告、购买发票、旅游合同到旅游局举报景区购物中存在的欺诈行为,找不到商店可以委托有调查权利的人如律师等,前往景区当地工商局,通过工商调查就能获知商店的基本情况,如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经营地址及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的身份信息和联系电话,掌握这些基本证据有利于维权活动的有效开展。旅途车被偷是否赔偿须看合同市民石先生:我报团参加了旅行社组织的自驾游,行程费用包括食宿和全程导游。在我们的行程进行到第三天时,我的车辆被盗目前尚未破案。对此旅行社让我找宾馆,宾馆又说他们报案了。那么我到底该找谁维护权益?律师解答首先旅游合同有没有车辆保管条款,这是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基础,有约定按约定的条件旅行社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没有约定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宾馆有负责旅客的人身、财产不受侵犯的法律责任,可以向宾馆进行索赔。具体方式为: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品质打折扣不能拿不可抗力当幌子市民陈女士:去年我们组团去湖南游玩,在旅游合同上明明写着全程入住四星及四星以上宾馆。可是到了景区后我们入住的却是农家乐,而且饭菜质量也不好,吃了两天我一直拉肚子。但是对方表示进入景区都是这样的宾馆,属于不可抗力。我想问律师遇到这样的事情我该怎么办。律师解答首先,旅游过程中随意改变约定的住宿条件,不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在我国《民法通则》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预防和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出现不可抗力合同当事人可以免责。游客在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将农家乐、饮食拍成照片,然后找导游要求调换宾馆,调换不成向旅游局投诉并要求减免旅游费用。帮游客看孩子导游一定要尽心市民薛女士:我是去年国庆节跟团出去的,在河南一家景区我去洗手间,临时将7岁的儿子交给导游照看。可等出来就听到有人大喊不好了,原来我儿子在水边嬉戏时坠入湖中。现在虽然一年过去了,但我儿子因为呼吸道呛水导致肺炎一直都不好。我想问一下景区和导游该承担哪些责任,毕竟当初我是让导游照看我的孩子,导游也答应了。律师解答这个问题从诉讼角度来讲,有两方面的法律问题,首先从法律规定的程序上来讲,《民事诉讼法》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一年,超过诉讼时效的有可能承担败诉的结果,因此提醒当事人在提起人身损害赔偿时,不要忘记诉讼时效。如果是十八岁以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景区导游在接受口头委托合同后,就自动产生提供安全旅游的的义务,那么景区管理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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