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证怎么领取
领取志愿者证的方式如下:1、申请人直接到开展志愿者注册工作的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出申请或通过网络、通讯等方式提出申请,填写《志愿者注册登记表;2、注册机构对申请人进行审核;3、审核合格,注册机构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志愿者证章。注册机构可根据实际需要,为注册志愿者编制本地管理服务号码。《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第七条基本条件:(一)年满十八周岁或十六至十八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者,十四至十八周岁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满十八周岁的在校学生申请注册的,按所在学校有关规定办理;(二)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相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注册机构的相关规定。第九条注册程序(一)申请人直接到开展志愿者注册工作的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出申请或通过网络、通讯等方式提出申请,填写《志愿者注册登记表》(参考式样见附件2)。(二)注册机构对申请人进行审核。(三)审核合格,注册
网上注册志愿者证怎么领取
志愿者收到领证短信通知后,到自己选定的银行网点领取并激活即可。志愿者证需要由注册机构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志愿者的相关要求规定:1、年满十八周岁或十六至十八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者。十四至十八周岁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满十八周岁的在校学生申请注册的,按所在学校有关规定办理;2、注册志愿者使用全国统一的标识。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注册志愿者应佩带以全国统一标识为主体图案的标志。志愿者旗帜和服装以红、蓝、白为基本色调。《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第七条 基本条件:(一)年满十八周岁或十六至十八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者。十四至十八周岁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满十八周岁的在校学生申请注册的,按所在学校有关规定办理;(二)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相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注册机构的相关规定。第十六条 星级认证制度由省级团委、志愿者协会组织实施。注册机构负责具体认证工作,根据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认定其为一至五星志愿者。星级志愿者认定后,可由相关注册机构在其注册证上进行标注,并佩戴相应标志:(一)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的,认定为“一星志愿者”;(二)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300小时的,认定为“二星志愿者”;(三)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600小时的,认定为“三星志愿者”;(四)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0小时的,认定为“四星志愿者”;(五)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00小时的,认定为“五星志愿者”。
注册志愿者怎么注册
注册志愿者方法如下:1、搜索“中国志愿服务网”官网;2、点击进入官网,选择左下角的志愿者版块,点击进入;3、进入页面进行志愿者注册,需要填写个人信息,红色*号部分为必填部分;4、信息填写完毕,申请成为实名注册志愿者。志愿者精神是一种利他主义和慈善主义的精神,指的是个人或团体,依其自由意志与兴趣,本着协助他人改善社会的宗旨,不求私利与报酬的社会理念。一般认为,志愿者是自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和精力的人,在不计物质报酬的前提下为推动人类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事业而提供服务的人员。志愿服务是任何人自愿贡献时间和精力,在不为物质报酬的前提下为推动人类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事业而提供的服务。《志愿服务条例》第三条 开展志愿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危害国家安全。第七条 志愿者可以将其身份信息、服务技能、服务时间、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信息,通过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自行注册,也可以通过志愿服务组织进行注册。志愿者提供的个人基本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第一条 为了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的志愿服务以及与志愿服务有关的活动。本条例所称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
注册志愿者怎么注册
法律分析:1.输入志愿者注册网址,点击“我要成为注册志愿者”,完善注册信息。2.在个人信息填写中,学生要求填写学号和毕业时间,毕业时间务必填写准确。3.当注册学生毕业后即转为社会性质,确保志愿者身份的终身有效性,完成填写后提交“申请成为注册志愿者”,审核机构进行志愿者实名认证,审核合格后通过发送邮件通知志愿者,志愿者获得志愿者编码成为注册志愿者。志愿者(Volunteer)联合国定义为“自愿进行社会公共利益服务而不获取任何利益、金钱、名利的活动者”。具体指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能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而不获取报酬,奉献个人时间和助人为乐行动的人。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来说,志愿者是这样定义的:“在自身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参加相关团体,在不谋求任何物质、金钱及相关利益回报的前提下,在非本职职责范围内,合理运用社会现有的资源,服务于社会公益事业,为帮助有一定需要的人士,开展力所能及的、切合实际的,具一定专业性、技能性、长期性服务活动的人。"自愿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人。享受乘坐公交车,地铁免费,免费进公园及旅游景点。法律依据:《志愿服务条例》第一条 为了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的志愿服务以及与志愿服务有关的活动。本条例所称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