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七大召开时间?
1、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时间:1992年10月12~18日;
地点:在北京举行。
会议主题:这次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为指导,认真总结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14年的实践经验,确定今后一个时期的战略部署,动员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进一步解放思想,把握有利时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
2、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时间:1997年9月12日至18日;
地点:在北京召开。
会议主题:这次大会的主题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 大会的议程是:(1)听取和审查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的报告;(2)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书面);(3)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4)选举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5)选举新一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3、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时间:2002年11月8日至14日;
地点:在北京召开。
会议主题:这次大会的主题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奋斗。
4、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时间:2007年10月15日至21日;
地点:在北京召开。
会议主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
5、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时间:于2012年11月8日;
地点:在北京召开。
会议主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
十七大时间
法律分析:十七大一般指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2007年10月1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法律依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一、过去五年的工作 十六大以来的五年是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开拓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境界。 十六大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作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决策。为贯彻十六大精神,中央召开七次全会,分别就深化机构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制定“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和部署,提出并贯彻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推动党和国家工作取得新的重大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