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

时间:2024-10-06 02:10:19编辑:分享君

公司印章怎么管理

您好!
企业公章需要由办公室专人统一保管。
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者其他公司材料需要通过申请才可以使用;
公章盖章文本不得用复印件或者传真件,文本文字必须清晰、正确、不得有涂改,若出现涂改必须在其位置进行加盖公章。【摘要】
公司印章怎么管理【提问】
您好!
企业公章需要由办公室专人统一保管。
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者其他公司材料需要通过申请才可以使用;
公章盖章文本不得用复印件或者传真件,文本文字必须清晰、正确、不得有涂改,若出现涂改必须在其位置进行加盖公章。【回答】


公司印章怎么管理

公司印章管理办法如下:1、指定专人保管。小型企业由作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保管较为稳妥。对大中型企业应安排行政岗位的人员保管,可采取分级保管制度,明确保管人的责任。避免业务人员自行保管,以加强监督和控制;2、要有统一的印章使用台账,有用印申请表,明确审批的层级和流程,做到审批、经办、用印、文件相对应,有可追溯性;3、特殊情况下携带印章外出时,一定要经领导批准,并指定监印人。印章遗失必须报案,并在报纸上刊登作废声明;4、禁止在空白纸张上加盖印章,特殊情况下,一定要经领导批准,并严格事先和事后的核准登记。《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买卖印章,不得非法制作、使用印章。第七条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各级组织、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由制发机关的印章管理部门开具公函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即办理并出具准刻证明。


印章管理的风险和措施

法律分析:
风险:
(一)印章刻制的业务流程不清晰。没有审批程序,只要业务需要,领导或部门就可随便刻制印章,刻制后没有下发正式启用文件,没有明确印章使用范围和使用时间。
(二)印章刻制不在公安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不在公安机关备案,随便找一家单位刻制公章,刻完就用,为以后发生印章使用风险埋下了隐患。
(三)印章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不完善。使用印章未经过严格审批。印章管理人员对使用印章材料不严格审查,更有甚者,在空白介绍信或空白纸张上用印。印章保管者让印章离开自己的视线或因自己没时间让他人代为盖章,在没有监管人的情况下允许他人携带印章外出。
措施
(一)首先建立日常保管制度。指定印章归口管理部门,明确企业各部门印章管理职责,明晰印章刻制、使用的业务流程,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二)建立岗位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印章管理岗位人员要签订法律风险岗位承诺书,明确印章管理岗位的法律风险防控职责;同时,要加强对印章管理岗位人员法律风险防范的教育,使其认识到印章对企业管理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印章管理的技能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衍生问题:
合同管理的控制程序有哪些
(一)建立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企业应当根据经济业务性质、组织机构设置和管理层级安排,建立合同分级管理制度。属于上级管理权限的合同,下级单位不得签署。对于重大投资类、融资类、担保类、知识产权类、不动产类合同上级部门应加强管理。下级单位认为确有需要签署涉及上级管理权限的合同,应当提出申请,并经上级合同管理机构批准后办理。上级单位应当加强对下级单位合同订立、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实行统一归口管理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法律部门等作为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对合同实施统一规范管理,具体负责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审核合同条款的权利义务对等性,管理合同标准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定期检查和评价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促进合同的有效履行等。
(三)明确职责分工
公司各业务部门作为合同的承办部门负责在职责范围内承办相关合同,并履行合同调查、谈判、订立、履行和终结责任。公司财会部门侧重于履行对合同的财务监督职责。
(四)健全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
企业应当健全合同管理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开展合同后评估,对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追究有关机构或人员的责任。


关于印章风险的提醒及解决措施

每年因为印章管理问题衍生出来的事件五花八门,但是仔细观察你会发现基本情况不外乎这几种:私盖印章私刻萝卜章印章丢了印章被抢印章控制人权力过大、滥用印章各类印章的管理员是同一个人没有按照印章制度用章、制章、销毁印章…这些常见印章问题为什么总是防不住?根本原因还是“印章制度没落实、管理员权限缺乏监督、操作缺乏审批把控、人为干预因素多、过程没有记录”。契约锁印章管控平台可以为您提供管章、用章一体化服务,帮您全生命周期管理印章,智能监控印章状态、构建流程化印章操作体系、自动生成印章操作记录、确保印章管理和使用权限分离,落实用章管理制度,帮您防范99%的印章问题。1、印章管理员权力过大、缺乏监督,乱用印章过去,大部分公司采用专人管理印章,有时印章管理员可能还同时担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要职,一个人管理几十甚至上百枚印章。但是由于线下很难进行监督,印章管理员权力过大,可能会出现私盖印章的风险。现在,契约锁数字化印章管控平台执行严格的权限管控体系,实现印章管理权、使用权、系统运维权三权分立,同时设有独立的审计角色,可以随时监督管理员权限,确保拥有各类权限的人员各司其职,印章管理员无法使用印章,防止因权力集中、权力大缺乏监督而产生的用印风险。2、印章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私盖、盗用印章过去,很多公司印章管理和使用没有一套标准的执行规范,导致内部印章管理和使用混乱,时常可能出现高级管理人员私自盖章、伪造业务材料;员工利用职务之便盗用印章等风险。但是在不少实际法院判例中,考虑到公司内部缺乏印章管理制度,常常无法证明私盖、盗用印章等行为,公司只能承担损失。现在,契约锁可以帮您打造一套印章管理和使用流程体系,结合灵活的授权体系,实现用印根据印章制度要求经相关人员审批执行,自动生成用印记录,确保全程合规、可追溯,确保无授权不可使用印章,规范公司用印环节,杜绝私盖、盗用印章等行为。3、私自伪造印章制作虚假业务文件实体印章造假成本低,萝卜章以假乱真很难肉眼识别,可能会出现业务员凭借萝卜章伪造业务单据、销售人员私刻公司公章与客户签假合同或者利用假印章伪造标书、虚假投标等情况。现在,通过电子印章应用将每枚印章与用户真实身份绑定,确保印章唯一不可篡改,在线即可查真假,从源头杜绝萝卜章。此外,结合流程化的用印审批环境,确保各岗位、各业务用印必经审批、留痕迹,防止伪造盖章文件。4、印章领用不规范、外带缺乏监督过去印章只要找“管理员”协商就能用,甚至可能因为没锁好被拿去乱用,有时还可能出现印章保管员碍于情面,违规出借印章的情况。一旦印章离开监管视线就会处于失控状态,盖了什么文件、由谁保管很难追踪,违规使用风险大。现在,无论是电子章还是实体章都要经过流程审批才能统一调用,实体印章被锁在智能印控仪里通过授权码解锁才能使用,全程监控;打开手机就能了解印章动态,谁用了、盖了什么材料、盖了几次一查便知。借用、外带、监督一体化。5、印章信息上报不及时,隐瞒印章状态实体印章交由人工管理,印章状态全靠管理员报告,信息不仅存在时差还可能出现瞒报风险。有时印章丢了但是管理员并没有及时上报主管领导,而是私自刻了一枚新章,不仅日后盖章效力没保障,丢了的旧章也有可能因为没有及时登报作废被人滥用。现在,所有印章全部放在一套系统中通过手机就能监督管理,管理层不仅可以随时了解印章状态,新制、停用、变更、销毁印章等任何操作都能自动生成记录、实时短信通知管理层,确保印章数据透明,防范风险。6、废弃章销毁不合规,没及时收回被乱用废弃章如果处理不及时很可能被乱用,比如利用废弃章在业务凭证上盖章,打着公司的旗号对外出售产品、签订合同,损害公司声誉和消费者利益。现在,印章作废必须经过流程审批授权,防止私自作废印章;同时自动标记印章状态,确保印章被作废就无法使用,防止乱用废弃章的风险。7、公章、合同章保管不当被抢、丢了印章是公司权力的象征,章没了就办不了事。近年在众多公司的权力争夺战中,频繁出现抢印章事件,把印章锁在保险柜、带在身边已经无法保障印章安全了。契约锁可以帮您把印章装进手机里,确保没有授权不能接触印章,实时监控印章状态确保印章在视线范围内。构建统一的印章流程体系,根据印章管理制度落实制章、用章、停用、销毁流程,确保所有印章操作合规、留痕、动态可查,规范组织内部印章管理和使用环境,安全合规用印。

公安部印章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印章作为维护和体现社会诚信制度的一种手段和凭证,在我国的政治、经济和其他社会活动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不可能被其他方式所取代。确保印章的正确性、有效性,是保证法人开展正常活动,顺利实现社会目的和价值的必要条件。由于印章对社会活动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往往容易被不法分子所利用,成为不法分子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目的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加强印章刻制、变更、建档、缴销等管理活动尤为重要。公安部印章管理办法是指《印章业治安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条例内容包括了对印章制作单位管理规定;对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检查印章制作单位时的要求;规定了公安机关应当建立统一的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印章制作网上备案、信息采集及查询服务等。【法律依据】《印章业治安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加强印章业治安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印章业规范发展,预防和打击私制、伪造、变造、买卖印章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章业的治安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印章包括公章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公章是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或者机构”)的法定名称章,单位或者机构冠以法定名称的内设机构章、分支机构章和合同、财务、发票、审验、报关等业务专用章。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是指单位或者机构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负责人等人员用于非因私事务的个人名章。第四条 把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印章业治安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印章业实行属地管理。


公安部印章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 公安机关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对印章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健全管理责任制度,确保印章管理安全规范化和信息科学化。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买卖印章,不得非法制作、使用印章。加强印章社会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条之二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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