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学院图书馆

时间:2024-10-10 18:51:45编辑:分享君

南京工程学院图书馆的入馆须知

1. 读者凭本人借书证经过门禁系统验证后入馆。外单位人员联系工作时应向门卫出示证件、说明来意,经同意并登记后方可入馆。严禁使用他人证件入馆,一经发现,一律扣留,由证件所有者前来领取。2. 讲究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仪表应整洁大方,着背心、穿拖鞋者请勿入馆。3. 入馆后应保持安静,将手机设为振动状态。接打手机请到室外,以免影响他人学习。4. 请读者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5. 讲究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整洁;不乱扔纸屑杂物及吃过的口香糖,不在公共物品或设施上乱涂乱画;请在指定区域内饮食或喝有色饮料。6. 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严禁在馆内吸烟、使用明火。请勿任意触摸、按动消防设施。7. 文明使用馆藏文献资源和便利设施,不在书刊、家具、设备等处随意写画;查找文献时应轻取轻放,不弄乱架位;一次取用文献不超过两册;阅览完毕请将文献放到就近的书车上;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计算机及音像设备。8. 举止文明,谦让互助。请勿用私人物品占用阅览座位;离开座位20分钟以上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工作人员有权将座位上的私人物品收放在前台,等待读者前来认领。9. 出入通道如监测仪器鸣叫,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检查。遇到困难或有其它问题时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寻求帮助。10. 以下行为属于严重违规;除记录严重违规一次外,暂停当事人入馆30天,并责成其作出深刻检查。态度恶劣者,通报其所在院系直至送交学校保卫处处理:(1)恣意破坏馆内公共设施和环境,情节恶劣者。(2)将自己的借书证转借给校外读者或盗(拾)用他人借书证冒借图书并将图书据为己有者。(3)将馆藏文献扔出馆外、在书刊上撕页或“开天窗”、损毁文献中的磁性材料者。(4)未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擅自将馆藏文献或设施携带出馆两次及以上者。11. 入馆后应服从工作人员按章管理。不承认或不准备遵守本“入馆须知”者谢绝入馆。

南京工程学院图书馆的开放时间

南京工程学院图书馆读者自修室 一楼 周一~周五8:00~22:00 周六、周日8:00~22:00科技图书借阅Ⅰ、Ⅱ室 二楼 周一~周五8:00~22:00周六、周日8:30~17:30社科图书借阅Ⅰ、Ⅱ室 三楼 周一~周五8:00~22:00周六、周日8:30~17:30艺术书刊借阅室 三楼 周一~周五8:00~22:00周六、周日8:30~17:30报刊阅览室 四楼 周一~周五8:00~22:00周六、周日8:30~17:30电子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 五楼 周一~周五8:00~22:00 周六、周日8:00~22:00基本书库 一楼 周一~周五8:00~11:30 13:00~16:30教工阅览室、样本书库、外文书库 四楼 周一~周五8:00~11:30 13:00~16:30工具书阅览室 五楼 周一~周五8:00~11:30 13:00~16:30 信息咨询室 四楼 8:00~11:30 13:00~16:30信息技术部 四楼 8:00~11:30 13:00~16:30文献资源建设部 一楼 8:00~11:30 13:00~16:30办公室 五楼 8:00~11:30 13:00~16:30

南京工程学院图书馆登不进去

这可能是因为网络连接问题,导致无法登录。可以尝试检查电脑上的网络连接状态,确保网络能够正常工作。如果网络连接正常,可以检查是否有足够的权限登录。可以尝试重置登录密码,或者检查账号是否被锁定。如果以上方法都没有用,可以联系图书馆工作人员,请他们帮助检查网络连接是否正常。另外,可以尝试使用其他网络浏览器登录,如Google Chrome、Firefox或Safari等,以确保能够正常登录。最后,可以尝试使用虚拟私有网络(VPN)连接,以确保可以访问图书馆网站。总之,无法登录南京工程学院图书馆可能是由于网络连接、权限问题或者网络浏览器的原因,建议可以尝试上述方法来解决问题。


南京理工大学图书馆的部门设置

图书馆办公室是馆长领导下的行政、业务办事机构和协调机构。主要任务是:(1)协助馆长协调各部门的行政和业务工作。协助馆长制定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督促各部门执行。(2)协助馆长办理图书馆人员的培训、考核、晋升、调动、聘任等人事工作,并建立人事、业务档案。负责财务、财产管理以及后勤保障工作。(3)负责文献资源的统计、汇总。负责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存档及文件收发、印鉴保管、对外联络、来宾接待等工作。负责《南理工图书馆信息》的组稿工作。 文献资源建设部是担负着图书馆藏书建设,充分揭示馆藏和对馆藏文献进行整序、加工等工作的业务部门。其主要任务是:(1)负责中外文图书、中外文期刊及中外文电子文献资源的采集。(2)负责中外文图书、中外文期刊及硕、博士学位论文等文献资源的分类编目、整理、加工、典藏、登到、装订等工作。(3)负责文献资料的国际交换工作。协助做好硕、博士学位论文的网上提交工作。 流通部是图书馆从事图书借阅服务、图书组织与管理、读者证件管理工作的机构。本部设有第一图书借阅室、第二图书借阅室、闭架借书处(含借书证办理处),其中第一图书借阅室、第二图书借阅室对读者和持高校通用借书证的读者开放,闭架借书处仅对教师、研究生、培优生、数模班读者开放。流通部主要业务和服务项目有:(1)流通借阅服务。 读者违章处罚、遗失赔偿等工作。 书库管理工作。(2)组织管理图书及编目新书的验收、入库工作。办理各类读者借书证。办理读者证件挂失、补证和离校注销手续。  阅览部是图书馆为读者提供书刊、学位论文等文献阅览、参考咨询服务的部门。本部设有综合图书阅览室、报纸及期刊阅览室、参考阅览室和过期期刊借阅处。阅览部对持证读者及持高校通用借书证的读者开放。其主要服务项目有:(1)综合图书阅览室:本室选藏除小说以外的各类中文图书、IEEE会议录、SPIE会议录等。(2)报纸及期刊阅览室:本室负责报纸及中外文现期期刊和部分过期期刊的阅览服务工作。(3)参考阅览室:本室选藏常用中外文工具书和检索工具、博硕士学位论文等文献,提供参考咨询服务。(4)过期期刊借阅处:负责中外文过期期刊的流通、借阅工作,提供中外文期刊的阅览服务。 技术部是为图书馆自动化、数字化业务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的部门。主要业务和服务项目有:(1)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的管理、维护、培训以及相关软件的开发等。图书馆网络规划、建设以及网络设备的日常维护。(2)承担图书馆数字化平台建设,实现数字化资源的网络共享服务以及主页信息的发布、更新和维护。日常仪器设备的采购、验收、安装和维护。(3)多媒体电子阅览室的管理,提供Internet网络服务和电子文献阅览服务。音像资料的采编、复制和图书、证件条码的制作以及光盘资料的刻录服务等。  信息咨询部是图书馆开展现代信息咨询服务的部门。本部主要提供网络咨询、电子文献阅览、读者教育与用户培训、院系对口服务、代检代查、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等信息服务。其主要服务项目有:(1)网络咨询:为读者提供网络实时咨询需求,回答有关图书馆使用以及文献资源使用等方面的咨询请求。(2)电子阅览:提供电子文献资源的阅览和检索咨询服务。(3)读者教育与用户培训:提供新生入馆教育和系列电子文献资源专题培训讲座。(4)院系对口服务:为各院系及相关单位指派专门的信息服务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全方位文献信息服务。(5)代检代查:提供文献信息的专题检索、定题跟踪服务。代查、代检各种中外文期刊、会议、科技报告、学位论文、标准、专利等文献资料。(6)馆际互借与原文传递:利用文献资源共享协作网,通过馆际互借和原文传递的方式帮助读者获取所需的文献资料。(7)负责《SPIE文献通报》、《兵工文献速报》、《南理工图书馆信息》、《图书馆使用指南》的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  图书馆分部是面向广大教师和学生的一线服务窗口,主要为读者提供中文图书、报刊的阅览及流通服务。本部实现书、刊、报一体化的藏书布局和流阅一体化的服务模式。其主要业务和服务项目有:(1)图书借还、阅览服务:报纸、现期期刊的阅览服务,解答读者书目查询、借还书、续借、罚款等方面的咨询问题。(2)读者服务费用的充值:图书超期罚款收缴及污损图书(光盘)的赔偿,读者违章教育和处理。

南京工程学院图书馆的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图书馆管理,指导读者正确地利用图书馆资源和切实履行义务,规范工作人员在处理违章事件中的行为,特制定本规则:第一条 窃书情况一经查实,当事人须作书面检查;暂停借书权限三个月;处以图书原价10-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注销当事人的借书权限,通报其所在单位、保卫处和学生处,直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第二条 凡未办理借阅手续,私自携带书刊离开图书馆者(以图书馆门禁系统处检测设备报警并经查实为准),均视为严重违章。具体处理办法如下:1.第一次私自携带书刊离开图书馆者,由图书馆读者服务部负责人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成其作书面检查,并须经由其所在院系辅导员签字;记录严重违规一次;冻结其借阅权限30天。2.第二次再犯者,本馆一律视为窃书处理。第三条 外借图书逾期归还者,须交纳资料逾期占用费:图书每册每日0.10元。第四条 发现图书可能遗失时,读者应积极寻找。图书遗失无处查找时,读者可以自购同一品种、同一版次的图书抵赔,并须支付5元加工费。第五条 遗失图书且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赔偿同种、同版图书的,按以下标准处理:单册图书:(1)5年内出版者——图书价×3倍;(2)5-10年内出版者——图书价×5倍;(3)10-20年内出版者——图书价×10倍;(4)出版年超过20年者——图书价×20倍;多卷书:遗失成套多卷本中的1册或数册,按全套价格予以赔偿,赔偿后当事人不得索取其它卷册。未标明价格的书刊资料,参考同类书刊资料的价格赔偿。赔款后读者又找回原书的,凭赔书收据,所赔款项可以如数退还本人,从赔款之日起计算过期罚款。如有超过应还日期仍不还书也不办理赔偿手续者,按逾期处理。第六条 使用他人借书证或将借书证借给他人使用者,一经发现,若为初犯,将对出借及借用借书证的双方均冻结借阅权限15天;各自记录违章一次;责成当事人双方作书面检查。再犯者,对出借及借用借书证的双方均冻结借阅权限30天,并通报其所在院、系给予严肃批评。第七条 读者遗失借书证后,应到图书馆借书处及时办理证件挂失手续。重新补办新的借书证。读者挂失前被借出的图书其责任由借书证遗失者承担。第八条 对批划、涂改、污损普通书刊资料者,根据情节轻重赔罚5-20元;对图书污损严重影响阅读者,按书刊资料的原价格赔偿。对批划、涂改、污损善本文献者,按文物保护法的相关条款处理。第九条 对割页、撕扯图书条码和磁针等严重损坏书刊资料者须赔偿原书;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一个月)无法赔偿原书,按书刊资料原价格的3-5倍赔罚。第十条 对滥用本馆电子资源者,一经查实,图书馆将协助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追查,并作如下处理:1.通知违规者所在单位领导,并在图书馆的电子公告栏等处通报批评。2.停止违规者借书权限六个月。3.对情节严重者,注销当事人的借书权限,并报请学校予以纪律处分。4.因违规使用电子资源而引起的一切法律上的后果由当事人自负。第十一条 在馆内公共区域禁止吸烟。第十二条 对以下违章且不服从管理者,若为初犯,将冻结其借阅权限15天,并记录违章一次;再犯者,冻结借阅权限30天,并通报其所在单位:1.通过公共查询检索用机上校园外网或造成检索用机不能正常使用。2.抢占阅览座位。3.馆内吐痰;乱扔杂物;损坏公物;在非指定区域内吃零食者。4.乱扔图书,不按规定取书和肆意弄乱书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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