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传本

时间:2024-10-15 10:12:23编辑:分享君

银行抢劫案犯人于双戈落网,后来怎样了?

在1987年10月16日,在上海分行发生了一起银行抢劫案。那宗抢劫案当时可谓轰动了整个上海,因为那是新中国成立后在上海发生的第一起抢劫银行的案件。抢劫人员于双戈在没有抢到钱财后迅速逃离了现场,但是在作案过程中,他用枪杀死了一名银行服务人员,这也导致最终被捕,判处死刑。不管他有没有杀害那名服务人员,在当时抢劫银行这种行为,被判死罪是一定的。但是这件事之所以在当时比较轰动的原因,不仅是他是第一起抢劫上海银行,而且是他的兄弟和妻子拼了命地保护他。这也导致在当时有着广流传的一句话叫:“讨老婆就讨蒋佩玲,交兄弟就交徐根宝。”于双戈作案前状况犯罪嫌疑人出生于1963年上海,在小的时候,他就被抛弃,然后过继给了不能生育的伯父手里,这也给他留下了很不好的儿童回忆。在长大后,他找了一份新警察的工作。当时他是在海公安局分局当一名乘警,因为他当时很需要钱财,而且家庭生活条件非常的苦,于是他在工作之余,便利用了工作带给他的便利条件,走私了香烟。之后被警察大队发现后辞掉了他的职务,将他分配到了上海第二公交公司去当一个小小的售票员。这使得于双戈十分不满,于是就心生了抢劫的念头。值班室枪支被盗在1987年10月13日,于双戈就偷偷摸摸地潜入到了上海海运公司乘警的值班室。其实于双戈很早就计划好了,他的目的是偷一些枪支弹药,以便日后抢劫来用。在潜入到值班室后,他先后偷盗了两支五四式手枪,还有一支六四式手枪,以及若干子弹,还有手铐。在那之后,他便迅速逃离了现场,来到朋友徐根宝家中,将这些赃物藏到了徐根宝的家里面。上海分行遭到抢劫在1987年10月16日的上午,警方收到报案,说是上海某分行遭受到了抢劫。当时在那里的工作人员及时地按下了报警系统,但是不幸的是被于双戈给发现了。于双戈当时在一怒之下,杀害了从柜台里走出来的女服务员朱亚娣。虽然于双戈没有抢到钱财,但是凭他有过入室抢劫银行这些举动,已经够大判死罪的了。于是,于双戈慌忙地来到了女朋友的家中,在女朋友徐根宝的帮助下,他来到了宁波。之后,警方来到了蒋佩玲的家中进行询问。蒋佩玲拼命地掩护于双戈。在那之后,警方又找到了曾经帮于双戈藏枪械的徐根宝,但是徐根宝对于双戈的事情可谓是闭口不言,而且还帮于双戈进行掩护。之后,再警察们也是很快地抓到了于双戈,当时于双戈正在逃往宁波姑妈的家中,半路上被警方截获带回了。于双戈三人被判刑在1987年12月4日,经过警方的审问,最终于双戈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于双戈被判处死刑。宣判过后,于双戈自然是很不服,于是进行了上诉,但很快就被法院驳回了。在三日后的下午,法律也正式判决于双戈死刑。12月9日当天,某电视台第一次转播法庭审理于双戈的事件,由于徐根宝和于双戈根深蒂固的友情和于双戈与蒋佩玲至死不渝的爱情深深地打动了观众,观众以及当地民众请求法院对他们减轻惩罚。考虑到人情世故,最终法院为他们两个减了刑。蒋佩玲一路上给于双戈提供了很多支持,帮助于双戈逃离了现场,最终以包庇罪人的名号被判处了四年有期徒刑。然而徐根宝因为帮犯罪凶手私藏枪支弹药,结果被判处了两年的有期徒刑。小结最后使得于双戈走上犯罪之路的,可能是那微不足道的薪水不能支撑他的生活,也可能是他在工作之余有了不法的想法。虽然拥有完美的爱情和深厚的友情,但是还是避免不了最后被枪决这一悲惨的事实。或许有来生,于双戈不会这样做了,哪怕自己生活的苦一点,但是只要拥有这样的爱情和友情,他也肯定会知足。

辩论演讲中常用哪十种证明方法?

语言作为辩论的载体,一定要准确地表达出辩者严密的思维活动,一定要准确地表达辩者参辩的观点、见解、主张、意图,因此它就必须合乎逻辑。 一、知己知彼 辩论与一般演讲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它是一种。“针锋相对”的“交战”。“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是兵法的首要原则,对于辩论这种“舌战”来说,无疑不能例外。知己,是指对于己方的立论自我诘难,反复推敲,以求严谨缜密,万无一失。立论的诘难与推敲,大体有三个方面: 一是论点检查。 论点是辩论中的“战旗”。辩论者对于自己所持的论点,必须充满自信,如同战场上高举战旗一样。但是,自信绝不是盲目的自我欣赏必须是科学分析的结果。 论点的检查,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提炼过程的检查,二是语言表达的检查。从原始材料中提炼出一个论点,其中有复杂的分析、综合、比较、抽象等思维过程。对于论点形成过程进行自我诘难与反复推敲,是保证论点正确性的一项重要措施。在思维活动中,逐渐转化而成的论点表达的语言形式,也是论点检查的重要内容。语言表达的清晰度、逻辑性以及表现力,都应该逐项推敲,反复检验。 二是论据检查。 论据是辩论中的“弹药”。辩论者如果没有掌握数量充足、威力巨大的“弹药”,就不可能在“交锋”中占优势。因此,论据的准备是一种扎扎实实的物质准备。论据的检查,也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论据的真实性,二是论据的逻辑性。真实可*,是论据选择的首要原则。那些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论据必须坚决摒弃。推导严密,是论据选择的又一重要原则,那些牵强附会、证明不力的论据也应该果断删去。 三是论证方法检查。 论证方法是辩论中的“战术设计”。辩论者必须根据论点的需要、论据的特点以及自身的条件,精心设计“战术方案”,即论证方法的选择与组织。只有经过论点、论据、论证方法的反复检查,确信己方 “战旗”鲜亮,“弹药”充足,“战术”精巧,方能在辩论中充满自信。这就是知己。 知彼,即了解对方。除事先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对方的观点、材料以及辩论特点以外在辩论现场的察言观色是知彼的一条捷径。也就是说,借助观察,发现辩论对方的优势、弱点、情绪变化以及战术运用等,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这是辩论技巧运用的客观依据之一。 辩论中的观察,说到底是辩论双方对于对方言谈举止、神态表情的微妙变化及其含义进行捕捉与判断。其方法大体有三种:其一,“投石问路”。所谓“投石问路,是指先提出一两个问题作为试探。探明虚实,才能选定主攻方向这往往用于情况不明的时候。当然,“问路”之“石”的选择十分重要,也就是说,作为试探的问题的选择与表述是否得当、巧妙,这是应用“投石问路”法的关键所在。太直、太露、太浅的“问路”,结果是暴露自己的浅薄和笨拙。其二,捕捉战机。心理学研究证明,外界事物对人大脑的刺激往往会使人体内部某些相应组织的机能在一个短时间内出现异常现象。就是说,人往往会通过他的举止神态以及习惯性动作,流露出他内心的活动。比如,双手揉搓这个动作,显示紧张的思考;颤抖的语言,显示慌乱……在辩论中,要善于准确地判断对方的情绪,捕捉战机,或麻痹对方,或打乱对方的思绪或超对方慌乱而层层紧逼。这又是观察的一种效用。其三,缓和气氛。辩论,应该有良好的气氛。辩论绝非争吵,更不是斗嘴。因此,辩论双方都有责任调节气氛,使辩论在心平气和的条件下进行。观察到对方情绪激动时,就应该设法用语言调节,使气氛趋于平缓:当发觉对方怒形于色时,应该考虑用笑容调节,使气氛得以松弛。 二、举事证理 事实胜于雄辩。摆事实、讲道理,这是辩论中最基本,也是最常用的逻辑技巧。可以举事实沦证己方的论点进行立论,也可以举事实反驳对立方的论自进行驳沦。例如:“文革”结束后,我国开始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曾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的大讨论。1978年5月 《光明日报》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推一标准》为题发表过特约评论员的文章,文章在证明“正是实践,也只有实践 才能够完成检验真理的任务”这一论点时,就列举了大量的事实,如门捷列夫创立的元素周期表、哥白尼的太阳系学说、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都是在实践中经受住考验,被实践证明确实是真理的。这
2006-8-12 14:39回复
正义之剑永存120位粉丝 2楼种列举已为世人所公认的事实来进行说理的方法,确实具有巨大的说服力。再如,:毛泽东同志在《唯心历史观的破产》一文中,在批驳艾奇逊的“革命的发生是由于人口太多的缘故”这一谬论时,为我们树立了以事实进行驳论的典范。他指出:革命的发生是由于人口太多的缘故么?古今中外有过很多的革命.都是由于人口太多么?美国174年以前的反英革命,也是由于人口大多么?艾奇逊的历史知识等于零,他连美国独立宣言也没有读过。华盛顿杰佛逊们之所以举行反英革命,是因为英国人压迫和剥削美国人,而不是什么美国人口过剩。中国人民历次推翻自己的封建朝廷,是因为这些封建朝廷压迫和剥削人民,而不是什么人口过剩。俄国人所以举行二月革命和十月革命,是因为俄皇和俄国资产阶级的压迫和剥削,而不是什么人口过剩,俄国至今还是土地多过人口很垠远的。蒙古土地那么广大,人口那么稀少,照艾奇逊的道理是不能设想会发生革命的,但是却早已发生了。毛泽东同志在这里列举了中国、美国、俄国、蒙古等许多国家确实发生过的历次革命这些事实,有力地驳斥了艾奇逊的唯心主义历史观,事实确凿,不容置辩,说服力是很强的。 动用举事证理的逻辑技巧,要注意两点:一是所举事实,越具有典型性,说服力越强。因为不论是历史的还是现实的事例,越具代表性,越能体现客观事物的本质与规律,所表现的道理也就越深刻。二是要对所举事例进行深人的分析,揭示和阐发事例与道理之间的必然联系,使举事与证理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才能充分发挥摆事实、讲道理的作用。 三、隐含判断 辩论中,有时巧用隐含判断会比运用直接表达判断的语句显得更有力量。例如,曾有一位胖得流油的大资本家想嘲笑一下瘦于萧伯纳。大资本家说:“我一看见你,就知道你们那儿在闹帆荒。”萧伯纳回故道:“我一看见你,便知道了闹饥荒的原因。在这段对话中,两人都运用了隐含判断。大资本家所用的隐含判断无非是“萧伯纳瘦得像个讨饭的”,而萧伯纳的回答中所隐含的判断则十分巧妙而幽默地揭露了资本家剥削穷人的罪恶实质。这一隐含判断是大家都能分析出来的。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隐含判断的作用是多方面的,对隐含判断的恰当运用能使辩论具有逻辑力量,富于艺术魅力。 六、以牙还牙 以牙还牙,就是在辩论中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对方讲歪理、不讲理之类的情况。 有个骄傲自大、脱离群众的人辩解说:“只有羊呀、猪呀,才是成群结队的,狮子、老虎都是独来独往的。”作家马铁丁反问他:“狮子、老虎固然是独来独往的,刺猬、癞蛤蟆、蜘蛛又何尝不是独来独往呢?”这就是以人之歪理还击人,使自比兽中之王的狂妄之徒如刺猬、癞蛤蟆、蜘蛛之类的小动物一般。 苏联诗人马雅可夫斯基非常善于运用这种方法来反驳一些无赖之徒。他妙语连珠,辩论的语言蕴含着无可辩驳的力量。一次,马雅可夫斯基演讲刚完,一个胖子挤到讲台边嚷道:我应该提醒你,马雅可夫斯基同志,拿破仑有一句名言:‘从伟大到可笑,只有一步之差。’”“不错”,马雅可夫斯基一边用手指指自己又指指那个胖子,一边说:“从伟大到可笑,正是一步之差。”那胖子的话意是,马雅可夫斯基的演讲有些可笑或者近似可笑,马雅可夫斯基面对这挤*讲台的无礼之徒,借用他的话,非常巧妙地向他反击:可笑的正是与我只有一步之差的你!这是借用对方的语言还击对方。 七、假言辩驳 在辩论中,运用假育推理进行辩驳 是极富于逻辑力量 的。例如: 1984年,上海市公安机关侦破一起重大反革命案件,共 有八名被告,经法庭审判,结果其中七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死刑二名、死缓一名、无期徒刑一名、有期徒刑三名,惟独第六被告徐汉勇被宣告无罪,当庭释放。 担任本案第六被告徐汉勇辩护人的上海市第二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郑传本律师,通过认真阅卷调查,以及全面的分析研 究,在法庭辩论中,依据事实和法律,为徐汉勇作了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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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之剑永存120位粉丝 3楼 请看郑传本律师的一段法庭辩护词: 被告徐汉勇在主观上没有共同犯罪故意,根据我国《刑 法》第十一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根据刑法原理和司法实践,反革命罪只有直接故意才能构成。而被告人徐汉勇却没有这种故意。 郑传本律师这段法庭辩护词中就包含了一个必要条件假言推理否定前件式: 只有直接故意才能构成反革命罪;被告徐汉勇没有共同犯罪故意(没有直接故意);所以。被告徐汉勇没有构成反革命罪。 以上推理符合必要条件假育推理否定前件式的公式,其形式是正确的,加之这,形式正确的推理又是建立在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的基础上的,因而,具有雄辩的说服力。正因为如此,郑传本律师被告徐汉勇的无罪辩护得到了法庭的采纳。 在一些法庭审讯的质询性辩论活动中,如果法官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运用假言推理可以抓住被告的一些错误的推断,并由此打开缺口,找到犯罪的证据。 八、演绎辩论 演绎是由一般性的前提推出个别性的结论的逻辑方法。由于其前提必然蕴涵结论,所以,只要其前提是真的,其结论也必然是真的。作为一种由已知推出未知的推理过程,演绎对丰富知识、增长经验、加强辩论能力大有帮助。在辩论过程中,正确地掌握和运用演绎推理方法,不仅有助于我们周密地进行论证,完美地表述自己的观点,防止给论敌以可乘之机,而且可以及时地抓住论敌的把柄,揭穿其诡辩的伎俩。因而,演绎推理也是雄辩家经常运用的逻辑方法之一。在演绎推理中,演绎常见的类型就是由两个直言判断组成大、小前提推出结论的“三段论”。由于三段论是一种必然性推理,即其结论是由前提推导出来的,因此,三段论是一种很有力的辩论方法。我们知道,人们经常要对个别事物有所断定。而对个别事物作断定最方便,最有效,也最有说服力的方法就是引用一般原理作根据进行论证,这种引用一般原理来论证个别问题的演绎方法就是三段论法。例如:邓小平同志在《答意大利记者奥琳娜. 法拉奇问》中说了这样一句活:“当然我急是做了点事情,革命者还能不做事?”就是运用三段论进行回答的:凡革命者都为革命作了贡献;我是革命者;所以,我也为革命作了贡献。 结合上文来看这句话是在邓小平同志向法拉奇陈述周恩来、刘少奇等老一辈革命家对毛泽东思想的贡献后,法拉奇问他“你为什么不提自己的名字”时说的。在这句话的前面,还有一句“我算不了什么”的话。这里,邓小平同志不称自己为“革命家”,只称“革命者”,不说自己对毛泽东思想作了贡献,只说“做了点事情”。其实,中外皆知邓小平同志是一个对毛泽东思想做出了巨大贡献的伟大革命家,而他这里的回答不仅表现出了一个伟大革命家的谦虚品格、伟大人格,而且,充分体现出了他具有独特风格的谈话艺术,当我们翻读这篇谈话的全文后就会更清楚地体会到这一点。 三段论不仅是一种很有力的辩论方法,而且是一种很有力的辩驳方法 九、直接破的 这是在辩论中直接反驳对立方论与的方法。也就是直接去揭示对立方论点的错误、虚假,或逻辑上的混乱。直接反驳对立方论点的方法很多:可以举事实反驳,也可以进行分析反驳,还可以澄清概念来进行反驳。 鲁迅先生在《“友邦惊诧”论》中,为了反驳国民党政府通电中加给请愿学生的所谓“捣毁机关,阻断交通,殴伤中委,拦劫汽车,袭击路人及公务人员,私逮刑讯,社会秩序,悉被破坏”的种种罪名,特在文章结尾援引《申报》的南京专电再反驳:“考试院部员张以宽,盛传前日为学生架去重伤,兹捆张自述,当时因车夫误会,为群众引至中大,旋出校回寓,并无受伤之事。至行政院某秘书被拉到中大,亦当时出来,更无踪之事。”而“教育消息”栏内,又记本埠一小部分学校赴南京请愿学生死伤的确数,则云:“中公死二人,伤三十人,复旦伤二人,复旦附中伤十人,东亚失踪一人(系女性)。上中失踪一人,伤三人,文生氏死一人,伤五人……”可见学生并未如国府通电所说,将“社会秩序,破坏无余”,而国府则不但依何能够镇压,而且依然能够诬陷、杀戮。“友邦人士”从此可以不必“惊诧莫名”,只请放心来瓜分就是了。 在这里,鲁迅先列举确凿的事实,直接反驳了国民党政府的谬论,异常有力。这是举事例直接破的方法的功效。 十、两难逼进 “二难逼进”就是二难推理于辩论中的运用。二难推理是由假言判断和选言判断做前提构成的推理。之所以称为“二难”,是因为它可以使人陷入左右为难、进退维谷的境地。由于它能较为明显地表现辩论者进攻的锋芒和力量,人们也叫它两刀论法”。“二难推理”是极有力量的辩论工具,善用的人可以使对方逃不出他的结论而陷人两难境地,无论古今中外雄辩大师们都极善于使用“二难术”,生活中也随处可见用“二难推理”令对方进退维谷的生动例子。例如:在一次外交场合,前苏联霸权主义者曾说:“中国反对缓和世界局势。”周恩来总理驳斥道:“你那么想缓和世界局势为什么不做一两件事情,比如从捷克斯洛伐克或蒙古撤退军队,归还日本北方四岛,来证明你的诚意呢?……” 周恩来总理的驳斥,雄辩地作了这样的推理:如果前苏联霸权王义者真想缓和世界局势,那么就应该从捷克斯洛伐克或蒙古撤军;如果前苏联霸权主义者真想缓和世界局势,那么就应该归还日本北方四岛;既然前苏联霸权主义者不肯从捷克斯洛伐克或蒙古撤军,也不肯归还日本北方四岛,可见前苏联霸权主义者不是真的想缓和世界局势,而是在制造世界紧张局势。


于双戈抢劫银行案的案件经过

于双戈原为上海市公交车售票员,因赌博负债起意抢劫。1987年11月13日,他潜入上海海运局“茂新”轮航警值班室,盗得五四式手枪两支、六四式手枪一支、子弹若干已及手铐。其后将脏物藏匿在家中和朋友徐根宝处。11月16日上午,于犯持枪到位于虹口大连西路562号中国工商银行的一个储蓄所打劫。在银行工作人员启动报警系统后,于犯慌忙中朝柜台里的女出纳员朱亚娣开枪,朱当场毙命。在未抢得钱财情况下,于犯仓惶逃跑到了女朋友蒋佩玲住处。于在得到蒋的资助下逃往宁波。11月23日,于犯在宁波落网。随后将蒋和徐分别供出,致二人均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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