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

时间:2024-10-16 01:40:23编辑:分享君

企业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

企业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如下:1、按发生额外的百分之60与收入的千分之五相比较,取最小值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公司招待费用报销规定如下:(1)业务招待费用支出范围一,招待来访客人、客户的茶叶、水果、饮料等费用;(2)宴请客人、客户包括工作餐的用餐、食品、酒水、礼品等费用;(3)赠送客人、客户的纪念品等费用;(4)公司举办的对外客户活动及员工活动的费用由各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办公室集中管理,联合控制;(5)宴请客人、客户发生的相关费用。2、如业务招待费发生额外是10万元,当年营业收入是1000万元,业务招待费的百分之60是6万元,收入的千分之五是5万元,因此只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5万元;3、如业务招待费发生额外是10万元,当年营业收入是1500万元。业务招待费的百分之60是6万元,收入的千分之五是7.5万元,因此只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6万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百分之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百分之5。


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

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如下:1、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6万元,按照发生额的百分之60扣除,税前扣除额为3万6千;2、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4万元,按照发生额的百分之60扣除,税前扣除额为2万4千;3、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10万元,按照发生额的百分之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5,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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