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拐走主人儿子养26年是真的吗?
解放碑还是那个解放碑,但周围已变了模样。何小平来到当年的临江门2路车总站附近寻找线索。保姆拐走主人儿子养26年是真的吗?48岁的何小平看了一档电视节目——《宝贝回家》,讲的是一位七八十岁的老母亲,一辈子都在找四五十年前丢失的孩子,满头白发了还在找。这勾起了她26年前的一件往事……1992年,22岁的何小平在重庆解放碑附近一户人家做保姆,主人家有个1岁多的男孩儿。只做了两三天,她就把这个男孩儿拐跑了。应该是五六月份,何小平记得刚栽完秧子,她从四川省南充市李渡镇五大山村(原)来到重庆,揣着一张捡来的身份证,来到储奇门人才市场。她打定主意,要用这张身份证找一个保姆的活路。她站在储奇门人才市场等机会,等来一个男人。男人问她做不做保姆,她说做。男人问她要身份证,她就把那张捡来的身份证给了男人。她跟身份证上的人还真有几分相像,男人没有仔细辨认,也是为了省5元钱的登记费,便私自把她带回家。家里有个小男孩儿,在地上走得歪歪撇撇,看起来一岁零四五个月的样子,何小平去抱他他也不认生。两三天之后的一个早上,女主人给孩子喂过早饭,把孩子交给何小平,出门上班,随后男主人也出门上班。何小平就抱着孩子出门了。碰到隔壁老头儿,问“你上街买菜呢”,何小平应了一声“哦”,抱着孩子来到菜园坝汽车站,坐上一辆大巴车回了南充。途中路过合川,她还买了一碗稀饭喂孩子,孩子也不哭也不闹,一路顺利。何小平就在南充把这个拐来的男孩儿养大,一晃男孩儿27岁了,没人找过她。27年过去了,何小平对这个孩子就跟亲生孩子一样的好,养育之恩仍在。
保姆偷子26年还回不成器儿子,亲妈还该管孩子吗?
亲妈当然要管孩子,不管他变成什么样子的,永远都是你亲生的,这个是永远改变不了的事实,而且孩子还是被拐26年了,是失而复得,不管变成什么样子的,都要好好的管教。每个孩子都是母亲的心头肉,都是怀胎十月,坚难生下来的,曾经失去一次,对于母亲而言,是一种致命的打击和痛,如今能够回到身边,更加要好好的管教和疼爱,把这二十多年来缺失的母爱补救回来。一个保姆居然能拐别人的孩子,就这种行为和人品,能够教育出什么样的孩子出来,孩子不成器,多数和保姆的教育有关,自己本身有问题,自己的道德问题,如何能够培养出健康,积极向上,正能量的孩子呢。我不知道孩子如何的不成器,不成器到什么样的程度,作为亲妈,竟然知道孩子的下落,就赶紧把孩子接回身边,看看孩子的不成器到底是在哪一方面?自己生的孩子真的只有自己才知道心疼,一个被拐卖,一个是保姆,这样的关系,这样的成长环境,对孩子本身就是一种很不好的因素,从保姆偷子的这个心理上面,就可以判断保姆这个人的道德是有问题的,她偷孩子的主要目的是什么,是因为自己没有得生,就想偷一个为自己养老防老吗?真是应了那一句话,偷鸡不成蚀把米,偷来的孩子,自己辛辛苦苦的抚养大,却成了不成器的孩子,这能怪谁呢?只能怪你自己不会教育,不会引导。自己教育不好,成了不争气的孩子,便把这个不成器的孩子还给亲妈,如果我是这个孩子的亲妈,一定告你拐卖儿童罪。不管孩子变成怎么样,作为亲妈,应该给予他更大的关爱和鼓励,引导他走向正道,好好的生活,好好的工作,好好的做人。
保姆拐走的儿子找到亲妈没有?
保姆拐走的儿子找到亲妈 ,离奇!亲妈之前已找到个“亲儿子”养了22年。新闻回放:连续夭折了两个孩子,四川南充人何某相信,“八字大、命硬,要捡个孩子来养才养得活、镇得住命。”1992年6月,何某来到重庆,揣着一张假身份证,在渝中区南纪门劳务市场找到一份保姆的工作。没几天,她把主人家1岁多的儿子从解放碑附近拐走,给这个儿子沿用自己死去孩子的生日、姓名,在南充把这个儿子养大。一晃26年过去了,儿子27岁了,没人来找过何某。现在,何某突然跳出来,说要给儿子找到亲生父母,给自己赎罪。2018年1月11日、14日,慢新闻—重庆晚报对此事做了连续独家报道。最近几天,事件有了重大进展。2月6日,被保姆何某拐走的儿子刘金心,与丢了儿子的妈妈王小琴(化名),终于在26年之后见面了。母子团聚,这件事情却没有完:在儿子被保姆拐走三年半之后,王小琴是从河南找到了“亲生儿子”的,还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给她出具的《亲子关系鉴定》。现在,突然告诉她当年的鉴定报告出了错、她养了22年的“亲生儿子”不是她的,那这个儿子又是谁的儿子?他的亲生父母又在哪里?刘金心与王小琴终于在26年后见面了儿子找到了亲生母亲就在1月11日,曾有报道《拐走主人儿子当亲生养了26年 保姆赎罪:找到他亲生父母,我就去坐牢》。重庆市民何女士来电:“我知道一个案子跟你们这次的报道太像了。26年前,解放碑附近一户人家,女主人是医院的,男主人是部队的,他们家也有一个儿子,1岁多被保姆拐走,保姆也是男主人在南纪门劳务市场找来的,当时保姆持一张假身份证,这户人家也有一个外婆住在一条街之外。丢了孩子,妈妈每天哭,好惨。”连夜,记者根据线索人提供的地址找到那位外婆的家,又通过外婆联系到她的女儿,也就是当年丢了儿子的王小琴。1月13日,记者将这一线索提供给重庆警方。当日,保姆何某接受重庆警方调查。晚上,何某告诉记者,重庆警方给她做了笔录、采了血,将她送回南充,并向南充警方调取了“儿子”刘金心的血样。王小琴说,1月中旬,重庆警方分别采了她和周文斌(化名,王小琴前夫)的血样;2月5日,重庆警方给她看了三份《鉴定文书》,并通知她次日与刘金心见面。“这三份报告可以证明,刘金心是我和周文斌的亲生儿子。”刘金心说,2月5日,南充警方去找他,跟他说,亲子鉴定报告出来了——王小琴就是他的亲生母亲。次日,南充警方将他送到重庆。何某说,她也是差不多同一时间接到了重庆警方的电话,说刘金心的亲生妈妈找到了,是王小琴。2月6日,王小琴在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第一次见到了刘金心本人。几天前,他们已经通过网络视频见过彼此的影像。2月7日,在外婆家,记者见到了王小琴、刘金心母子团聚,外婆、刘金心祖孙团聚的情景。周文斌在外地没有回来,他们父子暂时没有见面,周文斌也没有接受采访。同时,记者看到了三份《鉴定文书》的复印件,王小琴说,原件在警方那里。该文书由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出具,上面是这样写的:“按行标GA/T383-2014、GA/T965-2011进行检验”,何某与刘金心“亲权关系不成立”,刘金心与周文斌、王小琴“符合双亲遗传关系”。王小琴紧握着儿子刘金心的手曾在河南找到个“亲生儿子”被拐走的儿子找到亲生妈妈,从亲子的角度讲,这件事就划上了句号。但这却是另一个悬疑的开始——前文提到的重庆市民何女士在爆料时告诉记者:“26年前这个案子,那个妈妈后来找到了儿子,但是,跟你们这回报道的新闻又有许多细节对得上,怎么会这么巧合?”当晚,记者找到王小琴的母亲时,她也说,“当年确实女儿在医院、女婿在部队,我每天下午要去给孩子送牛奶,保姆也是在南纪门劳务市场找到的,她用的假身份证。但是我们的孩子后来找到了。”1月16日晚,王小琴同意跟记者见面。她说,1991年3月7日(农历元月二十一)儿子出生;1992年6月3日,周文斌将何某请到家里做保姆;6月10日,何某就将1岁3个月的儿子从家中拐走。他们报警、找遍了全国各地,没有找到。直到事发后三年半,也就是1995年12月,她和周文斌在河南找到了“亲生儿子”,她给记者看了一份收据,上面写着:“今收到周文斌交来亲子鉴定费1500元”,红章上刻着:“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财务专用”;还有一份由该法院出具的《亲子关系鉴定》复印件,原件已丢失,上面写着:“豫法医鉴字第19号”,周鹏鹏(化名)与王小琴、周文斌“三者的DNA指纹图谱符合孟德尔遗传规律”、“具有生物学亲子关系”,盖的是“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医技术鉴定专用章”。王小琴回忆得到这份《亲子关系鉴定》的过程:“1995年12月,我和周文斌听说河南省的兰考县公安局打拐救了十多个小孩,其中有一个叫周鹏鹏的跟我的儿子很像,正在生病,当地警方已经将他送到开封市的一家医院住院。可是我们见到周鹏鹏,觉得周鹏鹏跟我们丢失的儿子有的地方像、有的地方又不像,加上事隔三年半,孩子也长大了,我们无法辨认,就提出做亲子鉴定。在医院,医生当着我们、警方的面给周鹏鹏采血,密封完整,交给我们。当时可以做亲子鉴定的机构不多,整个河南只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可以做,我们带着周鹏鹏的血样来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院接收了周鹏鹏的血样,又给我和周文斌采血,然后我们回重庆,周鹏鹏留在河南。大概等待了一个月,法院来电话通知我们出结果了,周鹏鹏是我们的亲生儿子,我们才去河南把儿子接回来,同时拿到了这份《亲子关系鉴定》。”错认的儿子哪里寻亲?可是,重庆警方在2018年出具的《鉴定文书》又明确写着:周文斌与周鹏鹏“亲权关系不成立”。“周鹏鹏我当亲生儿子养了22年,现在告诉我,当年的亲子鉴定报告错了?这太荒唐了。”王小琴说。那么王小琴错认了22年的“亲生儿子”又是谁的儿子?他的亲生妈妈又在哪里?如果他知道了,他也要去寻亲吗?去哪里寻找?周鹏鹏至今不知道此事,他在外地工作,没有看到新闻报道,王小琴也没有告诉他。王小琴编了个理由,周鹏鹏最近回重庆采了血。王小琴同意报道此事,但希望记者不要采访周鹏鹏。“我会慢慢告诉他的,但我不希望别人去打扰他。”王小琴考虑申请赔偿王小琴说,过了年,她要考虑向当年做亲子鉴定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对我和周文斌,还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伤害太大了。爷爷和外公到去世也没有见到亲生孙子,奶奶身体不好,至今不敢告诉她。”律师认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主要适用于对人身和财产造成了直接侵害的案件,比如错判入狱、错误冻结财产等等,但本案是法院内设鉴定机构出具了一份错误的亲子鉴定报告,应该不在国家赔偿的范围内,也没有先例。”“但本案当事人与法院之间有一份收据,当年亲子鉴定,当事人是付费了的,双方就形成了合同关系,这份收据就是合同关系的证明。那么,我认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赔偿损失,要求赔偿多年抚养儿子所支付的费用。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时效三年。”保姆会受到法律惩罚吗保姆何某至今没有跟王小琴见面,她在等待法律结果。她曾说,“我是不怕坐牢的,该我赎罪。”但刘金心说,“我不想我妈出事,如果她坐牢,我宁愿不认亲生母亲,可是两边都是妈妈……”王小琴说,“我们不再追究何某的责任,为了儿子着想,因为二十多年来儿子一直把她当亲生妈妈。我跟警方也是这么说的,我不追究了。”律师说:“这是公诉案件,是不以当事人意见为转移的,但受害人表示谅解不予追究,司法机关可以作为情节考虑,比如对嫌疑人从轻处理、判处缓刑等等。”“但最后到底怎么判,还是我上次说的时效问题,1992年的拐骗儿童案,适用1979年的《刑法》,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刑不满5年的,追诉时效是5年;如果20年以后必须追诉的,比如社会影响非常恶劣、社会伤痛无法消除的,需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但是,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从行为终了之日计算,但何时是行为终了之日,存在争议。”1月12日重庆晚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