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出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旨在配合贯彻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下面是中达咨询带来的关于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由中南建筑设计院负责解释。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规定与2003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适用范围增加了援外工程设计,删减了投标方案设计。
——增加了建筑节能设计内容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补充、细化抗震设计、结构安全等设计深度的要求,尤其是设计说明、设计详图方面的要求。
——根据近几年积累的钢结构设计经验,增加、细化了钢结构设计深度要求。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大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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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自2017年01月01日生效。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第六条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