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政务数据管理、信息安全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拟订有关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统筹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负责电子政务外网(含政务办公网和政务服务网)、政务云平台、公共支撑平台、通用应用系统(含“织网工程”系统和“公务员之窗”网站)的建设、管理、应用和安全保障工作,统筹协调各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指导各区电子政务建设。
(四)负责政务数据管理。拟订政务数据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设管理基础信息资源库,统筹政务数据的归集、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
(五)负责对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实施集约化管理和监督指导,协助开展电子政务项目的立项审批和验收监督。协助开展部门电子政务运维经费审核。
(六)负责推进信息安全管理。推进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信息安全防护、应急管理和处置。统筹电子政务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电子政务安全工作。
(七)协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按规定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标准化建设及流程优化等工作。
(八)统筹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一体化和改革创新。负责市行政服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的管理,指导各区各部门开展政务服务工作。
(九)负责管理市政府12345公开电话,承担来电事项的转办、督促检查等工作。
(十)负责统筹政府网站工作,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指导协调全市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
(十一)协调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十二)负责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政务数据管理和信息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效能监督和考核工作。推进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政务数据管理和信息安全标准化工作。(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十四)与市政府办公厅有关职责分工。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政府职能转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统筹协调工作。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按规定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标准化建设及流程优化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