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分数是多少
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分数为总分的百分之六十。《建设工程经济》60分合格,《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78分合格,《专业工程管理实务》96分合格。一级建造师考试属于全国统考,各科合格标准为满分的60%,具体如下:《建设工程经济》满分100分,60分合格《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满分130,78分合格《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满分130,78分合格《专业工程管理实务》满分160,96分合格免费领取一级建造师学习资料、知识地图:https://wangxiao.xisaiwang.com/jianzaoshi1/xxzl/n166.html?fcode=h1000026
一级建造师考试多少分算及格
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分数线规定为满分的60%,一级建造师考试属于全国统考,所以全国合格分数线是一样的,具体分值见下面内容: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满分的60%为合格分数线。《建设工程经济》满分100分,60分合格《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满分130,78分合格《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满分130,78分合格《专业工程管理实务》满分160,96分合格一级建造师报名条件:(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考全科”)。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2、取得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考两科”)。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三)报考相应专业(即增项)条件。已取得某一专业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考相应专业(即增项),只需选报其他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免费领取一级建造师学习资料、知识地图:https://wangxiao.xisaiwang.com/jianzaoshi1/xxzl/n166.html?fcode=h1000026
一建考试及格分数线是多少?
一级建造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一般为各科目总分的60%,即《建设工程经济》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78分,试卷满分均为13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96分,试卷满分均为160分。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问题请访问来源页面:https://www.jianzao.com/bida/19493.html一级建造师考试总共考4个科目: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以及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管理与实务科目总共有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的时候选择其一进行考试。一建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更多关于注册一级建造师考试的问题,可以进入建造网咨询https://www.jianzao.com/
一级建造师多少合格标准
一级建造师合格分数线一般为试卷满分的60%。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4个半天,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建设工程经济》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4小时。《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4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一级建造师的其他规定。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以上内容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