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目录是哪个单位发布的
质检总局修订了特种设备目录,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施行。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一、特种设备目录是哪个单位发布的1、国家质检总局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部门: 根据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特种设备目录二、特种设备目录里面有哪些内容:1、代码2、种类3、类别4、品种三、特种设备目录中压力压容器种类1、超高压容器2、第一类压力容器3、第二类压力容器4、第三类压力容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责任制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管理,确保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安全,符合节能要求。第八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应当遵守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
特种设备目录由哪个部门制定
法律分析:国家质检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部门: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特种设备目录》法律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条例,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以及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的安全监察不适用本条例。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四条 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县以上地方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以下统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