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区别在于规模的不同,包括总人口、非农业人口街区规模、其他经济社会指标等。一般来说镇比乡发达,但是两种的行政级别是相同的。
乡与镇的社会经济职能是不同的。乡是以农业为主,而镇则分成两大类:一类是以农业和为农村服务为主要特征的镇,这类镇数量多,规模小,分散地域广,基本上仍属农村经济社会体系另一类是以发展第二、第三产业为主要特征的镇,其财政收入来源主要依靠第二、第三产业,这些主要是县城和少数规模较大的区域经济中心,他们正逐步向小城市发展,基本上已属于城市经济社会体系。镇是一个最基本的经济区域,也是一个综合的经济单元。乡、镇虽然都是我国农村的现行体制下的行政区划单位,但镇除了有乡的基本特征外,它更是一个经济区域内工商业的中心,商品生产的集散地和商品交换的场所,是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区。
我国的地方行政制度行政区划的层级有二级、三级、四级,分别如下:
二级制:直辖市--区。
三级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县、自治县、市--乡、民族乡、镇。
四级制: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乡、民族乡、镇。也就是说,乡、民族乡和镇是同级的行政区划,不存在谁大。具体设乡、设镇依据该区域的经济状况由省、直辖市的政府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