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阅读史料时,计量单位历朝的标准总会有不同,如果不了解不同时期的度量衡标准就会与实际情况出现很大的偏差。
现代社会一尺为33.33厘米,一亩为666.66平方米,一公顷为0.15顷,一顷等于100亩,一公升为1000毫升。
从先秦至清代的长度标准在我国古代长度的基本标准是尺,商代的尺是多少现代已经难以考究,据明代著名律学家、音乐家朱载堉于《律吕精义》中考证:“夏尺加二寸半为商尺,去二寸则为周尺”因此商代的一尺大概为31厘米。
周朝
周代的一尺在各诸侯国都有些许差异,齐国用商尺寸,王都地区与鲁国则为24.63厘米,到了东周时期洛阳一带的尺为23.1厘米。安徽出土的战国铜尺为22.5厘米,长沙出土的楚尺常22.7厘米。
秦汉
秦国在战国时用的23.64厘米的黍尺,商鞅变法后改为23.1厘米,后秦始皇统一度量衡推行全国。
汉朝有大小尺之分,大尺长27.72厘米,小尺长23.1厘米。
魏晋南朝时
这一时期战争不断,国家始终处于分裂状态,为多收赋税尺长逐渐变大。
《晋书·律历志》记载魏晋时一尺长24.2厘米,东晋时则为24.5厘米一尺。《隋书》载南朝比东晋的尺再次变长,为24.74厘米。
南朝在北方胡人政权面前都显得仁政爱民了,北魏一尺是29.5厘米,北齐时增加到34.75厘米,与此同时的北周为24.58厘米。
隋唐
隋朝本是杨坚通过禅让夺得北周江山,早先使用周尺,隋朝灭陈,吸取南陈的测量经验,颁布开皇官尺为23.55厘米。
唐朝基本延续隋朝,但有大小尺之分,朱载堉说:“唐尺有二种,小尺以开元钱直径为一寸,大尺以开元钱直径为八分”因此唐朝的大尺为30.72厘米,小尺为24.58厘米。
宋元时期
宋朝为增加税收再次加长,沈括《梦溪笔谈》:“古尺二寸五分十之三,今一寸八分百分之四十五强”在加上出土的宋朝玉尺实物可得知,宋朝一尺31.2厘米,元尺相较宋尺更加厉害,一尺有35厘米。
明清时期
明朝以营造尺为标准,长32厘米,清朝基本延续明制,一尺为32厘米。
不同时期的田亩与今日换算周秦汉时期
周代实行井田制,一百步的正方形为一亩。据《礼记·王制》周代是八尺为一步,一步长157.6厘米,一亩为今天248.38平方米。
秦国本是周朝诸侯国度量衡采用周制,商鞅变法废除井田除阡陌,以地主为主自耕农为辅的土地私有制正式确立,更改尺长,并规定一步为6尺,一亩为240步的正方形,因此秦朝的一亩是461.04平方米,是先秦的3倍。
汉初承秦制,但有所区分,原六国地区仍使用周亩,秦国实行秦亩。直到汉武帝时才统一全国亩数,《盐铁论》中说“古者百步为亩,先帝制田二百四十步而一亩”
汉武帝时全国统一使用秦亩,税率仍然是三十抽一,但亩数变大缓解了百姓的负担。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亩数
魏晋一尺长24.2厘米,一步为6尺,一大亩是240步正方形,505.99平方米,约等于现代的0.75亩,一小亩以百步计算,为275.56平方米。
东晋时一尺长24.5厘米,因此一大亩为现代0.78亩。北魏时一大尺长29.59厘米,一大亩为757平方米,北周一亩为353.95平方米。
唐代的亩数
唐代对一步的标准进行重新确定,“凡天下之田,五尺为一步”在唐朝测量亩数的尺数长24.58厘米,因此唐朝一亩的面积是362.5平方米,约等于现代0.544亩。
宋明的亩制
宋朝官尺为31.68厘米,240步为亩,彻底废除大小亩的计算,因此宋朝的一亩是602.17平方米,约等于现代0.9亩。
明代尺数是32厘米,明代一亩为614.4平方千米,约等于现代0.92亩,一顷等于一百亩,清承明制。
不同时期的量制—容积不断加大(古代以一石等于十斗等于一百升)我国历代的量器极其混乱。
西周没有实物出土,但根据文献记载可知西周1釜=64升=12000毫升,等于现代的0.188公升,1斗=10升=1876毫升。
春秋战国时期周王室1斗=10升=1984毫升,等于现代0.198公升。
秦国1石=100升=19860毫升,1升为198.6毫升,等于现代0.199公升。秦始皇统一全国后规定1斗=10升=2000毫升,1升为200毫升,等于0.12公升。
西汉时,1石=10斗=100升,1升为201毫升,等于现代0.2公升。王莽篡汉追求复古,重新制定度量衡,设1斛=10斗=100升,1升为199.7毫升,约等于现代0.2公升。
东汉光武帝铸造大司农铜斛,1斛=10斗=100升,1升为199毫升,约等于现代0.2公升。
曹魏时,1斛=100升,1升为205毫升,等于0.21公升,西晋1斗=10升,1升为252.6毫升,等于现代0.25公升。
唐朝承袭隋朝开皇年间的规定,古斗三升为一升,因此唐朝的一升远远多于前代,1斗=10升,1升为594毫升,等于现代0.59公升。
宋朝再次扩大一升的容积,以汉代三升五合为一升,宋代1斗=10升,1升为664毫升,约等于0.66公升,元朝1斗=10升,1升为948毫升,等于0.95公升。
明朝开始的容积与现代趋于相同,1斗=10升,1升为1022毫升,等于1.022公升,清代1升为1035毫升=1.035公升,民国建立后实行市制,规定1升为1公升,容积1000毫升。
历代重量的变化当今1公斤=2市斤=1000克。
周朝1斤约等于238.37克,等于现代0.48市斤,秦朝1斤=250克=0.5市斤,西汉1斤=250克延续秦制,王莽时复古,1斤=226.7克=0.45市斤,光武中兴恢复汉制。
西晋1斤=347.6克=0.7市斤,南朝延续汉制,南齐例外1斤=375克=0.75市斤,北齐1斤=500克=1市斤,北周1斤=281克=0.56市斤。
隋文帝开皇年间,以王莽时古秤三斤合为一斤,因此1斤=680克=1.36市斤,唐宋均承袭隋制,明朝1斤=596克=1.19市斤,清承明制。
另外我国从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开始一直到新中国建立的十年,传统上对重量都采用十六进制,即一斤等于十六两,成语“半斤八两”就是这么来的。
1959年发布《关于统一计量的命令》规定:“十六进制折算过于麻烦,除中药材计量仍延续外,其余市制一律更为十两为一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