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人才房申请条件为:
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技术职称者;
具有硕士学位的副高级技术职称者;
持有中国护照,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国外硕士以上学位或回国后取得副高以上技术职称的留学人员;
享有国家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获得者;
获全国优秀教师、国家、省级特级教师、国家级名医生、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以及体育、文艺等专业同等荣誉者。
以上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在杭落户满或在杭落户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以上工作合同(协议);
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申请家庭现有(或已有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方米(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