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章规定,共产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2、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3、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4、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5、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6、行使表决权。
7、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8、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9、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10、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11、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党员的八项义务和权力一、党员的义务《共产党章程》第三条规定了党员必须履行八项义务:学习义务、实干义务、奉献义务、守纪义务、组织义务、政党义务、宗旨义务、道德义务。
二、党员的权利《共产党章程》第四条规定了党员享有八项权利:参与教育培训的权利、参加党的政策讨论的权利、建议和倡议的权利、批评和检举的权利、表决选举被选举的权利、申辩和辩护的权利、允许保留不同意见的权利、向上积极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
入党的八项权利和义务1、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统一的。
2、马克思说过:“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3、”党员义务和权利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辅相成。
4、 党章规定党员享有八项权利,这是党章对党员授权性的最重要的规范。
5、这八方面的权利,《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还进一步作了明确具体规定。
6、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记忆口诀:两参两议两要求 三权申辩保答复)
7、(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8、(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9、(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10、(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11、(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