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村行政村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设立的村民委员会进行村民自治的管理范围,是中国基层群众性自治单位。分为经济较为发达的样板村,包括城郊村、资源型村、产业型村等,这类村庄自身“造血”能力强、发展动力足,基本都走上了内生发展的路子,已经成为了“富裕村”或相对“富裕村”。
行政村类别
一、集聚提升类村庄
集聚提升类村庄即“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心村和其他仍将存续的一般村庄”。该类村庄应当科学制定发展方向,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造提升,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庄。同时,还应鼓励其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强化主导产业支持,向专业化村庄方向发展。
二、城郊融合类村庄
城郊融合类村庄即“城市近郊区以及县城城关镇所在地的村庄”。该类型村庄既具备成为城市后花园的地理优势,也具有向城市转型的良好条件,可以“在形态上保留乡村风貌,在治理上体现城市水平”。
三、特色保护类村庄
特色保护类村庄即“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该类村庄应在保护文物古迹、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的基础上,加快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和特色产业。
四、搬迁撤并类村庄
搬迁撤并类村庄即“位于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
行政村类别
行政村行政村,是指政府为了便于管理,而确定的乡下边一级的管理机构所管辖的区域。两者的关系是自然村一般小于行政村,也就是说,几个相邻的小村可以构成一个大的行政村。这个行政村由一套领导班子(支部、村委会)管理,但可以把几个自然村分成几个组,每组一个组长,这些自然村都要受行政村村委会和村支部的管理和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