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地区的民间祭祀中的“烧五七”、“烧百天”、“节祭”。
原指在逝者去世后的第35天,也就是“五个七”后举行的一次祭祀活动。但按照鲁南地区的民间习俗,“烧五七”都是提前烧。因为按规矩逝者本人减去1天,逝者有几个儿子再减去几天。
俗话说:“偏五七,满百天,不多不少整周年。”烧“五七”之日,死者的子女及较近的亲属要到场。
男人戴上孝帽,女眷顶上白布包巾,用箢子挎上香箔纸锞,用盒子抬着祭品至墓地,燃放鞭炮,摆供设祭,焚香化纸,跪行四叩大礼,为坟头添培新土,痛哭一番而归。(枣庄北部山区3年内不往坟头添土)
“五七”内,孝男不准剃头刮脸,女眷不能着鲜艳衣服,否则,就会被视为不孝。
烧百天和烧周年
指的是逝者亡故100天的时间和1周年的“忌日”所举行的祭祀活动,祭祀礼仪与“烧五七”大致相同。儿子、女儿及亲属都要去墓地祭祀。
去时,除带香箔纸钱,摆供设祭外,还要带上为逝者用纸糊的衣服等在坟前焚烧。枣庄境内北部地区,在烧周年时,年长的女眷还撕一小片火纸,放在正燃烧的香把一侧,喊着对死者的称谓“××抱钱”。
(过去迷信认为如果纸片被香把吸住,则认为逝者亡魂犹存)
而东部地区,年长的女眷则在坟前整平一块小地方,撒上细土,再倒上酒,看看地皮发黄不发黄,如果发黄,说明逝者的灵魂没有走。
不发黄,说明逝者的灵魂已走。俗话说:“人死如灯灭。”上述做法不过是民间的一种企盼罢了。
烧周年以后,不再有什么祭祀活动,只是在每年的清明节、农历的七月十五、十月一和春节前再到坟地上坟烧纸祭奠,而滕州及山亭北部七月十五不上坟。
有的人家,将亡故的父(母)遗像存留下来,供奉于堂屋条几之上,平时用红布覆盖,每逢春节再摆供品祭祀,至正月十五撤供。此俗谓之“节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