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理学的主要流派及理论形态主要有以下三个:
第一、理本论一一程朱道学(理学)派。
理本论即主张以理为本。程朱认为理是宇宙的本体、事物的本质和人性的根据。理本论的重心在于回答形而上的存在之理对形而下的气化世界的意义及其相互关系问题,即理本论的内容体现在理气论的辨析之中。朱熹坚持理本体对于世界的先在性,并通过理生气、理支配气、理气不离和理气二物几个基本观点和为人性论提供立论根据的“性即理”的原则而予以展开。
第二、心本论一一陆王心学派
心本论即主张以心(良知)为本。陆王以心为宇宙的本体,重点在论证“心即理”或心理为一。心与理虽然是同一的实体,但毕竟理源出于心,反对程朱的客观天理论。王守仁主张知行合一,批评程朱的格物穷理是分心与理为二,通过“心之体,性也,性即理也”的概念过渡,力求将心学的心即理与道学的性即理统一起来。
第三、气本论一一张王气学派
气本论即主强以气为本。气学主张太虚一实,气化即道,王廷相、王夫之都对程朱的以理为本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在认可理气不离的前提下,肯定气外无理,不是理为气本,而是理根于气。并立足物质不灭的基础,论证了气化世界的绝对性和永恒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