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龙几品官

时间:2023-08-05 11:57:44编辑:分享君

于成龙刚开始是七品县官,最高时官居一品(总督)。

于成龙(1617年9月26日—1684年5月31日),字北溟,号于山,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人,清初名臣、循吏。

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于成龙被任命为罗城县知县,在任上明确保甲制度,百姓安居乐业,全力耕作土地。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龙升任四川合州知州。后迁任湖广黄州府的同知和知府,历任代理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等职。

于成龙刚开始是几品官

于成龙刚开始是七品官

于成龙在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曾参加乡试并中副榜贡生,但因父亲年迈而未就职,直到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四十五岁时才以明经谒选吏部,授罗城知县。在任上明确保甲制度,鼓励农业生产

于成龙刚开始是几品官

开始时是七品官

于成龙(1617年9月26日—1684年5月31日) 字北溟,号于山,清代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人。康熙二十年入京觐见。后升任江南江西总督。其最后的官职是两江总督,按清代官制,总督为从一品的地方最高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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