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农业部对耕地地力等级的划分是:以耕地土壤图、土地利用现状图、行政区划图叠加形成的图斑为评价单元,从立地条件、耕层理化性状、土壤管理、障碍因素和土壤剖面性状等方面综合评价耕地地力,在此基础上,对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进行划分。
2012年底,农业部组织完成了全国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工作,以全国18.26亿亩耕地(二调前国土数据)为基数,对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进行了划分,得出全国耕地质量总体情况。
全国耕地按质量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一至十等。
1、评价为一至三等的耕地面积为4.98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7.3%。这部分耕地基础地力较高,基本不存在障碍因素,应按照用养结合方式开展农业生产,确保耕地质量稳中有升。
2、评价为四至六等的耕地面积为8.18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44.8%。这部分耕地所处环境气候条件基本适宜,农田基础设施条件较好,障碍因素不明显,是今后粮食增产的重点区域和重要突破口。到2020年,按照耕地基础地力平均提高1个等级测算,可实现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1600亿斤以上。
3、评价为七至十等的耕地面积为5.10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7.9%。这部分耕地基础地力相对较差,生产障碍因素突出,短时间内较难得到根本改善,应持续开展农田基础设施和耕地内在质量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