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结存=结转+结余。
资金结存是核算单位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的流入、流出、调整和滚存等情况,本科目年末借方余额,反映单位预算资金的累计滚存情况。
在“资金结存”科目下设置了“货币资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及“财政应返还额度”三个明细科目,清晰反映出预算资金的收支情况以及结存状态,同时也可以使其与财务会计相关货币资金类科目形成对应关系。
在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中,预算会计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需要对结存类会计科目进行调整,重新确认登记新账的“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非财政拨款结转”、“非财政拨款结余”及其明细科目。
扩展资料:
新制度设置了“非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单位按照新制度规定将原账其他应收款中的预付款项计入预算支出的,应当对原账的“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项目结转”科目余额进行逐项分析。
按照减去已经支付非财政拨款专项资金尚未计入预算支出(如其他应收款中的预付款项等)的金额后的差额,登记新账的“非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贷方同时,按照相同的金额登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借方。
“财政拨款结转”和“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
新制度设置了“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单位按照新制度规定将原账其他应收款中的预付款项计入预算支出的,应当对原账的“财政拨款结转”科目余额进行逐项分析。
按照减去已经支付财政资金尚未计入预算支出(如其他应收款中的预付款项等)的金额后的差额,登记新账的“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贷方按照原账的“财政拨款结余”科目余额,登记新账的“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贷方。
单位应当按照原账的“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借方按照新账的“财政拨款结转”和“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方余额合计数,减去新账的“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借方余额后的差额,登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的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