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
1、首局开球权的确定由双方在开球线后同时分别向底边击打同一规格的两颗主球,碰底边弹回后静止。球离顶边较近的一方获得开球权。若双方球离顶边距离相同可无法判定或双方犯规,则重新进行直到一方获开球权。
2、竞赛组委会可在赛前确定多局比赛时为双方轮流开球或由胜方开球。
3、开球后,必须使任何一颗目标球入袋或至少4颗目标球碰触台边。若开球后主球跳离台面或主球入袋或碰触台边的目标球数少于2颗,则为犯规。 违反本项规则的处罚:对方可要求摆球,由自己或犯规方重新开球;或对方获线后自由击球权。
4、若开球后8号球直接入袋,则由开球方重新开球。
5、开球后若无进球亦无犯规,则换对方继续击球。
比赛双方按规则确定一种球为自己的合法目标球,在将本方目标球全部按规则击八袋中后,再将8号球击入袋的一方获胜该局。若一方在比赛中途将8号球误击入袋或将8号球击离台面,则对方获胜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