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正所谓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在中国古代的大部分时候,自由恋爱都是不可取的,往往被“守礼”的人士冠以“无媒苟合”的污名。婚礼者,将合两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古人认为,结婚是将两姓融合,于公可以报效国家,于私可以传宗接代、延续子嗣。在古人结婚时,父母之命咱们好理解,但为什么要那么讲究媒妁之言呢
这个还得从两周时期的《礼记》说起,在这本礼法著作中,就提到了媒人的重要性——男女无媒不交!按它的阐述,男女之间没有媒人是不能交往的,否则就是“无礼”之举。不光是《礼记》,在《诗经》中亦有“匪我愆期,子无良媒”的说法。当然了,这些只是说法,媒人之所以能够有这么大的影响力,更多的还是现实意义。在周代,媒人是朝廷所设的官职,百姓有了名字后,都得到这里登记造册,录入出生年月信息。而出于推动国家生产力的考量,当时还规定男女到了一定的岁数后必须婚配,对于一些丧失配偶的百姓,还会对他们重新录入婚配。就连丈夫妻子之间闹矛盾,还得履行调节的职责。
这样一来,媒氏处相当就有了现在公安局、民事处、街道办等一干职责,无数年下来,在人们心中的地位可想而知。然而随着时间的发展,在后世,慢慢出现了“私媒”,也就是咱们在电视剧中看到的张大妈、李大婶之流了。论起来,这些人就相当于咱们现在的“代办”,而且其还得获取官方“媒氏处”的“营业执照”,才能给新人们操办婚事。私媒的兴盛也是有现实需求的,虽然“媒氏处”掌管天下姻缘,但一个小衙门哪里管得了这么多男男女女的婚姻大事。
古代婚姻建立家族联系凌驾于个人情感联系,家长主宰着子女的婚姻,子女作为当事人却没有自主权。《周礼》规定:男子不亲自求亲,女也不能自己答应婚事。一般是媒人作为两个家族的桥梁,为男女双方的婚事奔走。媒人在缔结婚姻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也反映了中国古代小农经济的封闭性特征。父母的认同和媒人的主持是婚姻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两者缺一不可,缺乏媒证婚姻不被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