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一般是指建设项目和投资项目的实施。建设项目实施是指取得规划部门和建设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许可证和建设许可证后开始建设。投资项目的实施意味着已取得营业执照,项目资金已到位,或已正式与项目投资者签订合同。
以建设项目落地为例,项目实施过程一般分为三个阶段:项目立项和规划选址意见的第一阶段: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局的项目审批意见、环境保护局的环境审批意见、土地管理部门的土地初步审批意见和规划部门的规划选址意见;项目用地的第二阶段申请、征用和储存:向市土地储存中心、市、区政府请示和批准项目用地;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项目用地报告;向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申请环境评估报告和审批;向省国土资源部申请矿产压覆评估和审批;向国土资源分局申请质量灾害评估和审批;向水务局申请土地保护计划和审批;向林业局申请林业部审批;
第三阶段项目用地审批的完善:通过市土地收集储存中心、省、市土地管理部门制定土地供应计划并报批;通过市土地交易中心转让土地;向规划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项目许可证;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建设管理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