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收入计入损益类科目。期末其余额应全部转入本年利润,《补充规定》要求增设“应收补贴款”、“补贴收入”科目的企业,应同时分别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的相应位置增设与科目名称相同的项目,以反映“应收补贴款的余额和“补贴收入”的确认额。如果是执行老会计制度就直接做补贴收入,如果是执行新准则,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收入。
补贴收入是商业企业经营政策性亏损的商品,应收财政的定额补贴款,以及按规定应收财政部门缴入预算支出管理的平抑市价肉食、蔬菜价差补贴款。企业每月根据应收补贴商品(包括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和补贴标准计算出当月应收补贴款,增记“补贴收入”帐户,增记“应收补贴款”帐户。其明细核算应按补贴商品名称设置帐户进行,在“商业企业利润表,的“利润总额”项目下,列出“补贴收入”和“补贴后的利润总额”两个项目,以体现补贴前后利润总额的变化情况。
1、收到先征收后返还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
贷:补贴收入;
2、国家按规定给予企业的销量或工作量定额补助:
借:应收补贴款;
贷:补贴收入;
3、收到专项财政补贴:
借:银行存款;
贷:补贴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