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危机爆发的后果 信用危机对老百姓有什么影响?很多人不了解,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个债务人的朋友说他无力偿还债务,然后他就被列入了失信人名单。他去一家公司找工作,被公司以“不诚信”为由拒绝了。难道负债的人就不配有一个正经工作?难道负债的人就不能改过自新吗?难道这些债务人就只能走歪门邪道吗?
那么,无辜的孩子为什么要鞭打男孩呢?正如他所说,现在的人一旦踏入债务的漩涡,就很难翻身,更重要的是,债务会影响后代。很明显,这是信用体系不完善或者信用危机爆发的前奏!
没有完善的筛选机制,仅仅因为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或者债权人一意孤行向执行法院申请,将债务人列入失信人名单。不管债务人为什么不还债,不管他有钱还是没钱还?是主观因素还是客观原因!
甚至法院认为只要将债务人列入失信人名单并强制执行,所有问题就一劳永逸的解决了!
比如将个人信用信息作为处罚依据甚至公开,很多单位可以查询公民信用信息作为拒绝债务人正常需求的依据。
当然,更极端的就是将个人征信记录,作为考察子女是否清白的依据。
每个人都是个体,都有自己的思维、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无论债务人的性格如何,都有一个共同的原则:让他的孩子做好人!不是“老赖”!
或许,把父母的错误强加给孩子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目的:让父母因为失信而把孩子牵扯进来,从而激发父母的负罪感,达到施加压力的目的!
行刑后不要让一地鸡毛掉落!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诚信体系没有错!
就像前面那位朋友说的,我自己去找工作,用人单位以“信用不良”为由拒绝使用。负债之后连一份正常的工作都不配吗?如果有,没有还款能力的债务人如何还债?这是矛盾的逻辑吗?
如果他们找不到一份体面的工作,那么一些债务人必然会走歪门邪道,因为在生存面前,道德是微不足道的。
总之,这种让债务人无法立足,走投无路的做法,就是间接地将债务人逼上绝路。如果不能化解债务纠纷,信用得不到恢复,那么征信的意义何在?
如果债务人不能彻底走出债务陷阱,恢复诚信,这样的征信机制充其量是债权人的讨债工具!
第一:提高失信的准入门槛。
只有严重失信、恶意失信且后果不可逆的,才能列入失信人名单。当然,与门槛相对应的是加大对失信者的惩罚力度。
p>第二,建立健全信用修复。
就像我们的债务人,因为暂时没有偿还能力,或者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且已经采取了改正的措施,就必须要给他们重头再来的机会,删除失信人信息。
第三,落实对非恶意失信的债务人帮扶和引导机制
当然,有失也有得;短期来说,债权人可能要承担一部分损失;但长期来说,这恰好是为了提前预防信用危机的爆发。
而不是互相掣肘,将小矛盾演变成大麻烦!